r> 哪怕什麽都不做,隻要能看到他就好……
第二天,莫白早早來敲門,說要帶小五去放風,順便把早餐在外麵解決了。
明幼音把小五交給莫白,然後洗漱吃飯。
吃完早飯,她繼續幫鬱臨畫畫。
九點多鍾,房門被敲響。
她從貓眼看了看,是警察。
她把房門拉開一條縫,鏈鎖沒摘,要過警察的證件,檢查過後,確定確實是警察,才將房門打開。
警察做過自我介紹後,客氣的說明來意:“我們今天接到報案,請你回局裏協助調查有關簡溪的案子。”
“哦,好的,請稍等,我換身衣服。”明幼音沒想到,這次簡澈居然選擇了公了,沒像前幾次,使那些陰損的招。
不過這樣挺好。
她相信警察和法律會給她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不管結果怎樣,都比和簡澈那個瘋子打交道好太多。
換過衣服,她隨警察去了警察局。
做完筆錄,警察追問她一些細節時,審訊室的門打開,一個穿著警察製服的男青年走進來,對問詢的人說:“把人放了吧,找到新證據了。”
問訊的警察問:“什麽新證據?”
“說來也巧了,”穿著警服的警察說:“剛剛隊長帶我們重新回去搜查現場,結果在衛生間裏發現一個隱蔽的針孔攝相機,估計是不知道哪個變|態按的,帶回來查了查,剛好有昨天事發時的錄像,錄像的內容可以證明……”
說到這裏,穿著警服的警察看了明幼音一眼:“她是自衛,那個叫簡溪的也是倒黴,被她踹了一腳,倒地時,剛好左手腕摔在匕首的鋒刃上,一百多斤的人,硬摔在地上的力道多大?唰的一下手腕就被齊刷刷給切下來了!”
問訊的警察“嘖”了一聲,將問訊的筆錄遞到明幼音眼前,讓明幼音簽字:“你先回去,有事我們再聯係。”
明幼音簽好自己的名字,問那名穿警服的警察,客氣問:“您好,請問一下,我能告簡溪謀殺嗎?”
穿警服的警察愣了下,點頭,“可以……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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