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27: 不裝了,我攤牌了!(1/4)

第27章 27: 不裝了,我攤牌了!


當時的這些探長之所以能威風八麵,


是因為他們每人手底下都控製或者有合作的幫會。


這些幫會負責為探長鎮場、提供錢財,


探長則反過來包娼庇賭,


雙方各取所需。


所以對高要來講,


處理這件事非常簡單,


隻要讓高晉、高賓夠威水就行!


“來,喝酒,喝酒。”


風輕雲淡的高要頓時讓一群人心下稍安,


他們信任要哥,


認為有要哥在,


定然能過了這一關。


酒足飯飽已是深夜,


司徒誌仁跟雷洛分別離去,


高要四人則深一腳淺一腳的趕回銅鑼灣。


“要哥。”


雷官泰結結巴巴說道,


“阿母非要我跟她一起做駁運。”


在酒精的刺激下,


他總算說出真實想法,


“我不想搞這種微利行當,我要發達。”


雷官泰握著拳頭,


“我要大曬!”


“對!”


高賓惡狠狠道,


“沒有人可以欺負我艇仔賓!”


酒醉不談事,


高要沒有多講,


隻是說道,


“明天大家碰個頭,八仙樓,我請。”


翌日,


八仙樓,


高要直接說出了他的想法。


要哥的想法簡單而又直接,


“我準備在深水埗置業。”


當時的置業指的就是地產開發。


“阿晉,你負責招攬人手。”


當時的港島到處都是人,


其中相當一部分都是壯勞力,


這些人渾身精力無處發泄,


四處惹是生非,


如此才有各字頭蓬勃發展的契機。


立字頭招人並不難,


難得是如何給這些人一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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