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59:貨如輪轉,我們要創造香江奇跡!(4/4)

br> 當前協會主要分同鄉以及行業兩種,


同鄉的話,


要哥認為暫時還不太適合,


就說道,


“建築工人協會。”


簡單明了又貼切!


港島有專門的社團條例,


該條例於1911年由立法局參照海峽殖民地法律製定,


設立的是強製注冊製度,


規定任何社團未經注冊及未獲得豁免會被視為非法社團。


別誤會,


這個社團可不是單指三合會…


比如說什麽慈善團體、職工會、同鄉會、革命團體、幫會等,


在港島的法例中,


都屬於社團!


其實高要應該再等2年,


因為49年的時候,


港府重新補充了條例,


史稱《1949年社團條例》,


其中的條例主管當局改為港島警察,


由警務處長兼任社團登記官,


相關部門為警察牌照課…


有雷洛在,


注冊肯定會方便很多。


不過高要認為人不能光等,


要是一直靠等,


他現在搞地產、航運做什麽?


挑!


等到50年的時候,


高要憑借空間來回港島跟神州兩地就能大發利市了嘛…


而且,


說不準還有機會被那邊關注成為紅頂巨賈?


人嘛,


最應該做的就是主動爭取,


所以高要認為沒有機會就自己創造機會,


“如果有卡殼的,找誌仁。”


他平淡說道,


“隻要能用錢擺平的,我都舍得。”


當前港島的置業基本為洋行以及大家族壟斷,


這些人不需要什麽協會,


但是高要需要。


嚴格來講,


是忠信義需要!


高某人希望鑽個空子,


為忠信義披上層合理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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