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195:明爭暗鬥,我們要有法律的解釋(5/5)

要出事之後,才會開始彌補。”


簡約強絞盡腦汁:“正常來說,未有港府允許,在官地上私自搭建房屋自然是犯法的,不過現在的情況是人口增加太多,港府有心無力。”


“法理不外乎人情。”


高要說道:“我也非不講人情之人,不過總有人會來挑戰我的軟肋。”


“所以一定要在法律上有個解釋權。”


高要經曆過地產大爆炸的年代,他清楚光鮮亮麗的高樓下是看不見的黑暗,所以要盡可能的來避免。


畢竟他是紳士,不是流氓。


簡約強默默點頭:“新設法律需要律政司同意,還得議會。”


“現在總督閣下又不太出麵,會非常艱難。”


他沉吟下:“或許可以從公共衛生方麵來著手。”


“哦?”


高要忽的眼睛一亮,這好像跟消防的整改有異曲同工之妙,他問道:“消防署跟房屋署…”


高要咳嗽聲沒有再講了,這兩個屬於陰招,他認為目前還不方便跟簡約強來講到這一點。


倒是簡約強主動挑破,他都問家裏貸款投資電廠了,而且也是平民房屋公司的董事,自然無所顧忌。


最主要的是,其實簡約強是要向高要表明心跡,想說自己已經上了船啦。


“要哥,消防署可以下令整改。房屋署也能去貼危樓。”


高要目光露出讚許之意。


沒錯,在廉政公署出來之前,港島的公務部門就沒有不貪的,反正手中有權就肯定要換錢。


這房屋署裏有一個可以換錢的權力就是給房屋貼危樓,然後就能以為住戶安全考慮的名義下令租戶立即遷出。


這一招短平快,避免了法律長時間的訴訟…


哪怕後麵房主打贏了官司也沒關係,因為危樓肯定已經拆了,也絕不會給其恢複,房主能做的選擇就是在蓋的樓裏選一套或者兩套。


當然了,事實上沒有幾個房主能吃得消漫長的官司訴訟。


因為有錢佬的大律師未必一定能打贏官司,但是他們可以把官司打的又臭又長,正常人是吃不消的啦。


簡約強說道:“要哥,能談最好是談。”


“要是你信的過,我可以先去談,如果談不下…”


他咳嗽聲:“總是以大局為重。”


簡約強又囑咐:“不過也要防有些人要房不要命。”


曆來置業最麻煩的就是在前期的工作上,尤其是拆遷…


高要微微一笑:“我有阿強,就好比劉備遇諸葛亮,我無憂亦。”


“好,這事情你來辦。”


“具體相關的合同的話,你跟大文兩個人自己磋商,我就不管這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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