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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來一項運動要是想讓人更快接受的話,必要簡單。
足球就是這麽一個運動,把球踢進對方的球門,就OK了。
大字不識的人都能聽懂這個規矩!
再加上其對抗性強,大家又看的懂,它想不流行都不行。
高要這幫人中也就是高某人不踢球,非是他不愛,而是他上場等於虐菜。
注定要贏的比賽,高要當然不會上去殺風景的嘛。
相對之下,雷洛是高要這幫小兄弟中又菜又愛踢球的,先前在銅鑼灣的時候,雷官泰能踢的雷洛自閉。
縱然如此,卻沒有耽誤雷洛對於足球的熱愛。
為此,他在口袋裏有錢後,便常包了灣仔白宮酒店517號房,專門跟各路人馬會戰。
“要哥。”
雖然隻是時隔一年,不過能這麽叫高要的人已經不多了,雷洛當然就是其中之一。
他聲音不大不小,卻恰好可以讓高要身邊這些人都聽到。
“李球王是客家人。”
雷洛指一下斜對麵:“那邊全部都是客家幫。”
何止是客家幫,還有廣府幫、寧波幫等。
但凡在港島的頭麵人物基本都已過來看球賽,其中不乏洋人中的上層人物。
高要微微一笑:“球王真是大曬。”
“那必須大曬。”
雷洛興奮道:“要哥,當年第七屆遠東運動會時,球王帶隊一路挺進決賽,在與菲律賓對決中,更是演出帽子戲法,以5-1懸殊比分獲得該屆冠軍。”
還別說,民國時期的足球隊不說打遍天下無敵手,反正在亞洲這一塊,那絕對是獨一檔。
當時已經名列列強的小鬼子的足球隊,在碰到民國的國家隊後,也要抱頭鼠竄。
雷洛不愧是資深球迷,對李惠堂的情況是如數家珍,他眉飛色舞說道:“1936年柏林奧運會,由於經費不足,於是國家隊在李球王帶領下於亞洲展開巡回表演賽以籌募旅費。27場賽事中,國家隊共取得23場勝仗、4場賽和,未嚐敗績,合共踢進113球,即平均每場球賽攻進4球。”
雷洛揮舞右臂:“真是揚我國威。”
“何止。”
許是雷洛說的太過激情,直接感染到了高要身邊的這幫人。
他們七嘴八舌插話:“當時大家都講,這一次怎麽也能進奧運決賽。”
“踏馬的手臭。”
“第一場便與大英隊對壘。”
當時中華民國的足球隊號稱是國家隊,其實從李惠堂開始的這幫華人球員全部都是業餘球員…
他們是因為興趣愛好才湊一起,而後又進的民間自發組織的足球隊,比如說當時李惠堂就在港島的南華足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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