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奇遇記17(1/2)

田春達的心中頓生疑雲。賀間家發生了不能將米琪兒飼養下去的事情是事實。可是,已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又想要回來。大概是送到動物救護中心不合適吧!


為什麽不合適呢?在動物救護中心接受米琪兒的時候,齊木告訴彭光,過去曾經收容過米琪兒,可是彭光強行把米琪兒放在這裏了。


是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是賀間、彭光將貓放在動物救護中心回家以後發生的變化。她回家以後大概是將把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的事告訴丈夫了。或者是丈夫一看貓不見了就問妻子了。要是後者的話,也許是她擅自將貓送走了。


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丈夫一聽說把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叫她馬上要回來。


其理由可能有以下四種:


①丈夫喜歡那隻貓;


②小孩或者家屬喜歡那隻貓,央求取回來;


③因為是高貴的貓,扔掉太可惜;


④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


首先是①②兩種情況,彭光不可能將丈夫或家屬喜歡的貓,不經過他們同意就擅自扔掉。


第③種情況,彭光委托搜索的時候,就曾反複說明是一隻"高貴的貓",搜索費也花了不少,彭光領回貓時還感謝了動物救護中心,說了些慰勞的話。貓的高貴,她是十分清楚的。


事後覺得可惜的話,一開始就不會扔掉的。


這麽說來,就是第④種情況了。為什麽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呢?


彭光將好不容易找回來的貓,又送到動物救護中心來了。對這種行為,動物救護中心當然抱有懷疑。


結果,齊木抱著懷疑向田春達說明了情況。


對賀間家來說這種懷疑是不合適的。所以,又急急忙忙來到中心想將貓再領回去。可是,齊木這時說貓已經被田春達領走了。彭光沒有來找田春達要貓,大概正像齊木說的那樣,是難以開口吧!要麽就是因為不想引起對方更大的懷疑。


田春達想出了一個探詢賀間意向的好辦法。


他立即給賀間家掛了電話。正好夫人在家來接電話。他一說"我是田春達",對方"啊"地應了一聲。還沒等他說什麽事情,對方像是知道了是為"米琪兒的事情"。


"夫人,你家的米琪兒,現在在我這裏。"


田春達說話了。彭光像是不知該怎樣回答。


"昨天我到動物救護中心去,看到米琪兒在那裏,我就把它帶回來了。"


田春達沒有問對方為什麽又把米琪兒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彭光也沒說什麽,她不知道說什麽才好。


"考慮到你家的情況,米琪兒我們就先飼養著。"


彭光以驚叫的聲調說。


"不行。米琪兒是龍強先生送給我們的。他要是知道我們送給別人了,太不好啦。我們要把貓領回來。米琪兒是我家的貓,還給我吧!給你適當的酬謝。我正想馬上去動物救護中心將米琪兒取回來。一打電話,知道讓你領走了,我正想給你打電話呢,真是這樣。"


"米琪兒這樣被送來送去太不好了,怪可憐的,我想應該和原飼養主聯係一下。"


"我再也不往動物救護中心送了,上次是我做錯了。"


田春達探詢的結果,確信賀間家想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