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妻少夫的慘劇29(2/3)

後離婚。同年10月朱林赴美留學,目前定居美國。


曾因聚眾賭博被刑事拘留兩天,罰款2000元。


因聚眾賭博又被刑事拘留三天,罰款 3000元。


參股一家小舞廳,因經營不善該舞廳倒閉。之後據鄰居反映,開始做股票和期貨,但具體操作情況無從查證。


以後在“春天”舞蹈學校教授舞蹈,每周工作四天。


現場勘查記錄如下:


日期:20xx年5月24日


負責警官:田春達 郝東


負責整理:鄭劍


案件簡述:昨日上午接到報警至大同路28號,在該宅地下室發現該戶男主人舒文誌屍體。本案已正式立案偵查。


20xx年5月23日上午8點10分,110接到報警後,獲準進入大同路28號洪縵雲宅邸,田春達、郝東、鄭劍及法醫李祖明於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到達現場時間為9點14分。


陳屍地點為該宅地下地下室。地下室入口處位於廚房對麵,與廚房相距3米,中間隔有通往二樓的樓梯。地下室麵積15平方米。有兩道門可以進入。男屍臥倒在一個長2.4米、寬1.5米、高1.5米的鐵箱內。(注:該鐵箱實質上是木製箱外圍鐵皮的結構,箱蓋為木蓋,四邊環繞有鐵皮,本用於裝杜稚柳全身雕像之用。)


死者側臥,右半肢體向上,雙手交叉放在胸前。經法醫初步鑒定,死者唯一外傷為腦後輕度碎裂傷,可能為某物體襲擊所致,鐵箱周圍有少量花瓶碎裂片,懷疑可能是襲擊死者所用凶器。


死者身穿米色XX牌T恤,深色長褲,黑色皮鞋,腕上有雷達表一塊,白金結婚戒指一枚。鐵箱內有十餘張報紙,無其它物品。經查,鐵箱內側有一行用血寫的小字,經仔細辨認,字跡內容為“不是向冰”。(注,向冰為洪縵雲三女兒曾雲杉的新婚丈夫。)附:血字指紋經鑒定為舒文誌本人所有。


鐵箱無鎖,在鐵箱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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