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夜晚依然帶著白日裏的火熱,隻是偶爾飄過一絲絲的微風能給這個悶熱潮濕的城市送來一點點涼爽。馬路邊一個僅僅隻有幾張小桌子的燒烤攤旁,一個年約十八九歲的少年長出了口氣。
“噫,舒服。”青年滿意的讚了一下。隨手拿起小桌上的大腰子咬了一大口,嚼了幾下吞了下去。再次拿起剩下的半瓶酒,喉結蠕動間,剩下的半瓶也見了底了。
“一口肉,一口酒,神仙也得站住腳啊!”吃著喝著還不忘騷包的感慨一下。
青年不遠處正忙著備串的小夥計,也是攤主的兒子無意中聽到青年的話“噗嗤”一下就樂了。笑著說道“哥們,性情中人啊,怎麽自己還吃出高潮來了?一會我忙完咱倆喝點。”
青年一邊噴吐著酒氣一邊回道,“性情不性情的咱不敢說,灑脫一點,舒服一秒是一秒唄。快點的啊,等你。”
幾根肉串一瓶酒下肚,五髒廟終於是舒服了。隨手掏出根煙點上,一口一口的抽著,靜靜的想著,看著眼前繚繞的煙霧仿佛又回到了一個月前離開村子的那個早上。
青年名叫林凡,一個根兒正苗紅的無業遊民,人生的前十八年獻給了深山和一個滿臉褶子的老頭,自打記事起天不亮就被老頭從被窩裏揪起來練功,那可真是冬練三九,夏練三伏的,林子裏碗口粗細的鬆樹都不知道被林凡練壞了多少棵了。
練完了還得回去打水劈柴做飯,偶爾還得進林子下套子搞點野味改善下夥食,再好像就沒有別的事了。林凡拍了拍額頭,悲催的發現自己最好的十八年總結起來居然隻有六個字,練功、幹活加吃飯,這是造了什麽孽啊!
可就在過完十八歲生日的第二天,林凡跟往常一樣準備起床出發練功,發現老頭不見了,本該老頭睡覺的地方孤零零的躺著一封寫的歪歪扭扭的信和一遝錢。
“小子,從今兒起你也得自己當家了,老子管了你十八年,以後的路自己走吧。上山外邊去見見世麵兒,有時間替我去Q市李家看看。這1000塊錢是我給你留的,我相信你一定會用得到,畢竟我不想你要著飯去Q市。”老頭,你依然還是那個不著四六的你。
林凡看著信嘴裏嘟囔著。“誒呀媽呀!居然有1000,發財了發財了。”看到這林凡激動的心砰砰直跳,這對於一個方園五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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