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這是中華民族文明史上的一個可恥的陋習,這種習俗究竟來源於那個朝代,現在已經不可靠了,有人說隋唐,也有人說兩宋,但是這種陋習的大規模普及,毫無疑問還是明清。
究竟女人為什麽要纏足,有人說是彰顯男尊女卑的社會等級觀念,有的說是為了將女人控製住讓她們行走困難,最終成為家庭的附庸,想跑都沒地方跑。
但是無論多少種解釋,其中核心的原因恐怕是跟中國古代文人變態的審美觀有密切聯係。如果所有文人士大夫都認為這種纏足醜陋無比,看一眼就要嘔吐,恐怕那些官員是絕對不會要這樣女人的。
纏足之風興盛,絕對是因為這種風俗有市場,隻有那些纏足的女孩收到高等精英群體的熱愛和追捧,這才能鼓勵整個社會群起而效仿。
很顯然中國封建王朝的後期,尤其是宋元之後,中國的文人就越來越變態了,他們的審美觀點也不知道讓那塊門板給拍過了,居然對這種扭曲變形的三寸金蓮產生了興趣。
甚至還有人專門寫詩歌稱頌這樣的小腳‘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甚至俗語中的品頭論足,這裏的論足說的就是議論女人的三寸金蓮。
在古時候,男人的審美一看臉龐,第二就是小腳,象現代社會對胸部、腰肢、臀部的追捧在當時絕對是不允許的,完全是非主流。
這種變態的審美觀,最後甚至還衍伸出一種令人作嘔的遊戲,就是用女人的小鞋來飲酒……嘔!受不了了,先吐一下去。
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啊,霧隱小鬼對中國的仇視是有淵源的,正是她在童年遭受了這樣的非人殘害,她才對整個中國產生了極端排斥仇恨的心理。
在商船上的三天三夜是霧隱小鬼一聲都無法忘記的地獄,經曆過那樣慘痛的折磨,讓她對後來更殘酷的忍者訓練產生了足夠的抗體。
也是啊,這種纏足酷刑都承受過,還有什麽苦不能吃呢?三天後,一場台風救了霧隱小鬼,女孩仗著自己海邊長大熟悉水性,抱著幾塊木板就逃到了陸地上。
很巧的是,她在陸地上遇到了自己的師傅,霧隱眾的一名年邁忍者,也就是從那一刻開始這個九州島的漁村女孩改名為霧隱小鬼,正式成為了霧隱眾裏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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