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證明(1/3)

如今這個年代,想證明自己的身份十分簡單,王同誌立刻掏出自己的工作證,遞了過去,他誠懇地說,


“我是丹縣文化館的,這兩位老同誌是從京城來的,這位小同誌是丹縣回收站的。


我們的確是想收藏一些老玩意,肯定是通過正規途徑收藏,我們不走歪門邪道。”


元妮有樣學樣,也掏出了自己的工作證。


耿老爺子耿老太太,則拿出了戶口本。


這些證件印章清晰,不像是假的。


看了證件之後,民警神色變得和緩起來,“那行,你們跟我走一趟,給丹縣熟人打個電話,來證明你們的身份。”


非常時期,寧可懷疑錯了,也不能放過一個。


幾個人走在路上,商量著到底該給誰打電話,最後決定給顧超打。


顧超有社會地位,而且他跟幾人都認識,足以證明幾人所言非虛。


民警直接把他們領到了公社,並且幫著他們撥通了電話,確定了接電話的是顧超之後,他才把話筒遞了過來,“你們都說幾句吧。”


王同誌先拿過話筒講了起來,他講了個大概經過,“小顧,現在就等著你證明我們的身份了。”


“元妮怎麽樣了?她跟你們在一起嗎?”


“在一起,顧超,你放心吧,我一切都好。”元妮急忙說了一句。


耿老爺子和耿老太太是長輩,此刻也隻能放下身段,跟顧超聊了幾句。


放下電話之後,民警才解除了對他們的懷疑,“你們先回招待所吧,需要的時候再請你們過來。”


耿老太太說了自己的擔心,“招待所不安全啊,盜墓賊萬一回招待所找妮兒,可怎麽辦?”


民警想了想,覺得他們擔心的也有道理,既然需要對方配合工作,那就得保證對方的安全,


“那你們回去收拾一下東西吧,然後到我這兒來,我給你們找個住的地方。”


大家夥又折騰了半天,搬進了民警給找到院子裏。


據民警說,這是公社給他們幹部留的房子,絕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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