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案發現場(2/3)

能肯定,十年到十五年,不能再多了。


她們年紀小,還沒有思想成熟,打這種官司,換了是別人,五年是最大的期限了,我能打到十五年,已經是極限了。


所以希望你們考慮清楚。


是不是拿錢私了。”


“不拿錢,就算是十五年,十年,我們也認了。”


“我明白了。”


吃了飯我和寧致遠離開,寧致遠開著車我坐在一邊,注視著外麵,這個案子疑點重重,不能就這麽算了。


我打開文件,看著裏麵的事情,上麵寫著案發地點,是在學校外麵的一個地方。


“帶我去案發地點,我們過去看看。”


寧致遠拿走本子看了一眼,把文件還給我,帶我去了學校外麵的案發地點。


下了車,我戴上手套走到案發地點,在周圍看了一會,地上沒有看到血,說明這些孩子還是有一套的。


我在學校的周圍看了一眼,沒有看到攝像頭之類的東西,這是學校的失責。


地上有一些磚頭之類的東西,因為是春天,地上有草皮。


寧致遠站在一邊,雙手插在褲子的口袋裏麵,站在角落裏麵注視著我,就在我蹲在地上到處看的時候,他說:“王思涵。”


我抬頭看著寧致遠:“什麽?”


“你不做律師,也可以做警察,刑警。”


“律師本身和警察就是一個行業,隻不過各司其職。”


我蹲下看著地麵,在地上發現一顆紐扣,把紐扣撿了起來,拿出袋子放進去。


寧致遠問我:“什麽東西?”


“一顆紐扣。”


“我也有,也有可能是我掉到地上的,毫不奇怪。”寧致遠問了一個很平常的問題。


但我也有一個很平常的回答:“既然是經常欺負人的地方,長達幾個月之久,你認為這裏還會有與案子無關的人出現在這裏麽?


這裏是他們的一個聚集地,他們選擇的地方不容易給人看到,相對很隱蔽。


現在是春天,如果孩子被欺負了,在什麽時候開始的?每天什麽時間,孩子出現異常,老師不知道麽?


學生們沒有發現麽?


調查報告上麵什麽都沒有,就這麽把一個漏洞百出的案子給拋諸腦後了。


是什麽人,把這個案子搞的這麽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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