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案子結束(1/3)

法庭當場宣布第七第八被告人,並且火速控製了兩名被告人的名下所有產業。


其中李文廣是李愛的堂哥,而第八被告人則是李文廣的父親李誌。


我是從香煙的盒子和瓶子上麵發現了李文廣的一些蛛絲馬跡的,而在地上撿到的那顆紐扣證實了,是李誌的紐扣。


具私家偵探調查,李誌是一名很有名氣的地產商人,早年離異,身邊帶著一個兒子,也就是李文廣。


而為了賺錢李誌一心撲在生意上麵,對兒子李文廣的教育卻有所疏於,造成了李文廣不學無術,整天在外麵花天酒地,十幾歲就在外麵跟小女孩在一起亂來,還弄大了人家的肚子。


李誌為了給兒子平事,花了不少的錢。


後來為了能省心一點,把兒子李文廣交給了弟弟和弟媳照顧,而弟弟家有個李愛,沒想到一來二去沒學好,反而把李愛也帶壞了。


兩人還做出亂倫的事情。


這些李誌是不知道的,直到前段時間洪小雪,也就是本案的被害人死者的事情發生,李誌勃然大怒,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


李誌想要打死李文廣這個兒子,但是兒子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最終李誌還是心軟了,畢竟他隻有這麽一個兒子,兒子沒了,他賺錢還有什麽意義。


李誌聯係了李愛父母,對李愛和李誌在一起的事情隻字未提,反而要聯係幾家的孩子,以李愛叔叔的身份出麵,並且願意拿出所有賠償款,來了結這件事情。


也就是之前張明泉之前帶來和我方原告見麵的那個人。


李誌知道兒子的事情後去了現場,當時他發現了死者,但是他沒有報警,而是第一時間清理了現場,把所有有關的東西都弄走了,隻是,人算不如天算,有些東西,冥冥中自有注定,最終法網恢恢他還是難以逃脫命運的審判。


我去過現場,找到了李誌的紐扣,而且警察在李誌的家裏也搜到了和紐扣一致的襯衫。


李誌是有錢人,有錢人有一個習慣,喜歡用一些特別的東西,最好是別人都沒有,隻有他們自己有的。


大到房子和車,女人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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