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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前,看著他問:“什麽生意?”
“有個案子,你看下,沒人打。”
白書恒給了我一個案子的卷宗和資料,我接過來看,白書恒給我看著冬兒和雲翼。
那上麵寫著是一個年紀八十三歲的老婦人要打這場官司,但是她打的是女兒自殺的案子,女兒十六歲的時候自殺,那時候她在監獄裏麵。
女兒十歲的時候她因為走私案從一個千萬富婆變成了無期徒刑的死刑犯。
母親為了能早點出來和女兒團聚,在監獄裏麵積極改造,從死刑犯到一個減刑到十八年的人,這是很不容易的。
母女一直通信,因為是三十年前的案子,所以這案子有些耐人尋味。
但是女兒的父親和母親的保姆在一起了,女兒不能容忍就告訴小保姆,這裏是我媽媽的不許你睡,那裏是我媽媽的不許你碰,久而久之,父親無法忍受,便把女兒送到了大伯家裏。
到了那裏之後女兒日漸長大,在那樣一個年代,他們流行一種叫做迪斯科的舞,女孩子就和同學們一起跳舞。
大伯有天看見很氣憤的質問女孩,這是在幹什麽,女孩子就說跳舞,兩人就拌了嘴。
大伯伯說了一些這不是你家的話,女孩說以後她媽媽回來了,肯定比這裏還要好的家。
大伯伯說你媽媽是死刑犯,出不來了。
女孩一下傻了,她是不知道母親判了死刑的,結果喝了農藥,命就這樣沒有了。
不過這孩子喝了藥後把同學叫道了麵前,並且和同學說一定要告訴她媽媽是怎麽回事,要同學和媽媽說,她出了車禍,右麵的手臂被撞斷了,以後再也不能寫字了。
寫信也要請求同學來寫信。
女孩子的同學寫了兩年的信,每一封都是她寫好之後放在那裏,再拜托同學每個月給這位母親寫一封信。
就這樣,這位母親和已經去世的女兒書信了兩年。
兩年後父親終於不能忍受這樣的事情了,最終這位父親寫信給監獄的人,告訴監獄的人,告訴這位母親,她的女兒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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