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離婚之後說愛我王思涵寧致遠 > 章節內容
擔憂的問我:“這樣好麽?”
“沒什麽好不好的,他這種人,一點都不傷心妻子的離開,我看他是想要詐騙的,我跟你去查一下這件事。”
李楠奇怪的看著我:“怎麽去查?”
“你知道你丈夫砸死那個人的家裏情況麽?”
李楠搖頭:“不知道,我隻是知道她有個丈夫,就是外麵的人。”
“我們去警局查查。”
起身拿起公文包,我帶著李楠去警察局那邊,在警察局查了一下。
那邊的意思是,王立的妻子,張晴是個孤兒,從小在孤兒院長大的,沒有結婚。
“她沒結婚?”
我問警察,警察說:“沒有,她是未婚。”
“是不是離婚了,你們不知道?”
我不放心的問警察,警察好笑:“這怎麽可能,要是結婚了,我們這邊是有記錄的。”
我看了一眼一邊發呆的李楠,李楠說:“王立說是結婚三年了啊。”
“那就奇怪了,他這就屬於是詐騙了。”
警察問:“什麽詐騙?”
我說:“是這麽回事……”
我把事情經過說了一遍,警察查了才知道,王立這個人並不青白,坐過牢,還強奸過人,但後來是怎麽出來的沒人知道。
李楠有些害怕:“這種人,萬一我不給錢,他會不會傷害我?”
“就是因為你擔心,所以他才會這麽欺負你,放心吧,我會幫你。”
我看著警察問:“這件事屬於是詐騙案,你們打算怎麽辦?”
“我們馬上采取行動。”
“好。”
我和警察說完,帶著李楠離開了,路上李楠一直都很擔憂。
“你不用擔心,警察會出麵解決這件事情,你擔心也沒有用。”
李楠說:“我可以給他五十萬,但是我現在沒有五十萬,要是我分期給他,他這種人是不會放過我的,我該怎麽辦?”
“你也知道他不是那麽好對付的人,你如果給他錢的話,他以後就會把你盯上,這輩子你都逃脫不了。”
“……”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