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3)

你,也是我的。


這句紀淩宸霸道無比的宣言在第二天變為了白紙黑字呈到了唐幽麵前。


唐幽接過紀淩宸給她的文件,剛掃到醒目的標題便忍不住脫口問道:“契約?”


“沒錯。為了避免昨天你妄圖做掉孩子和不告而別的戲碼再度上演。”紀淩宸遞上鋼筆,“簽字吧。”


鋼筆已經遞到手邊,唐幽拒不接受:“拿來約束我的契約,我為什麽要簽?”


“不仔細看看,你怎麽知道自己不願意簽?”這份契約是紀淩宸親手擬的,“相信上麵的條款會讓你滿意的。”


唐幽不情不願的把契約從頭到尾,仔仔細細看了一遍。條件的確誘人。紀淩宸在契約書上承諾說,隻需要她能平安生下孩子,她欠他的債務不僅一筆勾銷,而且額外贈她一千萬當做補償。


“這和代孕有什麽區別?”唐幽惱怒道。


“區別就是,我給的錢比代孕費要高得多。”紀淩宸不在乎唐幽氣惱的點,回答的理所當然。


唐幽捏著拳頭問:“那如果我一定不簽呢?”


“那就在生下孩子以後,立即返回工作崗位,工作還錢。”紀淩宸輕飄飄的威脅道。


所以不管簽和不簽,孩子終歸是要生下來的。在這種前提條件下,不簽的,是傻子。唐幽氣呼呼的從紀淩宸手裏抽出鋼筆,在乙方簽名處龍飛鳳舞的簽下了自己的大名。


收到簽字過的契約,紀淩宸麵上的陰鬱這才消散了不少。他收回契約,以防被這個愛撕東西的小野貓給撕了。


臨走之前,紀淩宸對唐幽說:“明早九點,民政局不見不散。”


好耳熟的台詞。不對,這不是重點。唐幽疑惑:“去民政局幹嘛?”


“領證。我紀淩宸的孩子,怎麽能是非婚生下的私生子?”紀淩宸說完便大步離開。


也不知道是不是唐幽的錯覺,她好像看見紀淩宸提到私生子時,額角的青筋跳了一跳。弄得她心中也不是滋味,惴惴不安的。


第二天九點,唐幽準時出現在民政局門口,她並沒有看見紀淩宸。


才一個月時間,她已經來民政局兩次了,第一次是離婚,第二次居然是結婚,真是太諷刺了。


雖然紀淩宸多金,人又長的不賴,可是進入這樣的家庭,她還是心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何況在紀淩宸麵前她總覺得自卑。


今天的天氣不錯,領證的人依然很多。


唐幽穿著早晨她剛買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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