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曾華軍這樣的公安局或是檢察院的部門負責人,是最喜歡和地稅、國稅、財政等即有權又有錢的部門打交道的。因為,隻要和這些單位的領導搞好了關係,平時可以互相走動一下,聚個餐、喝個酒、唱個歌什麽的,這些單位都會主動買單。
而且,隻要和這些有錢的單位搞好了關係,他們還能夠以“辦案經費”的名義,到這些有錢的單位拉幾萬塊錢讚助,給本部門的幹部謀點福利——這種“讚助費”屬於公對公,不怕任何人告狀,又安全又穩妥,無任何副作用。像曾華軍這樣的部門負責人,特別喜歡以這種方式為手下的弟兄們撈點外快。
因此,當他聽鄒文明說了那些感謝的話之後,立即眉開眼笑,連連說:“應該的,應該的!這是我們分內的職責,您說謝謝就太客氣了。鄒局長,我叫曾華軍,現在是縣公安局防暴大隊的大隊長,剛任職不久,也沒來得及去拜訪您。以後我們隊裏麵的工作,還要你們這樣的財神菩薩多多支持啊!”
鄒文明當然知道他話裏的意思,便爽快地說:“曾隊長,我們都是行政機關的。我們地稅的很多工作,也需要你們公安局的支持、配合和幫助。比如像今天這種情況,就必須辛苦你們,才能處理好。這樣吧:明天晚上我們局裏請客,你把你們防暴大隊的幹警們都請過來,我們一起吃頓飯。以後如果你們隊裏經費有困難,也可以找我,我們研究一下,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爭取給你們解決一點。”
原來,鄒文明剛剛聽劉鵬程說葉鳴把康根新的手臂折斷、並把他打得口鼻流血,可能會構成重傷,生怕會對葉鳴不利,於是便想籠絡一下曾華軍,讓他在寫現場報告時,把責任多往康根新身上推一點。
曾華軍聽鄒文明主動提起“辦案經費”之事,不由喜出望外,趕緊說:“謝謝鄒局長。明天晚上我一定把弟兄們都叫來,好好地和地稅局的兄弟們幹幾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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