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自卑感,覺得自己雖然長相和素質並不比夏楚楚和陳夢琪差,但是,她們一個是電視明星,一個是富豪之女,而自己隻是個普通人家的女兒,無任何背景和優越條件,一切都隻能依靠自己的努力。與夏楚楚、陳夢琪相比,自己的家庭和社會地位,和她們是不可同日而語的。而葉鳴,自然也不會對自己這樣的女孩子感興趣......
正因為有了這種強烈的自卑感,所以,她便下定決心:一定要想方設法進入省電視台,一定要爭取成為一名像夏楚楚似的著名的主持人,隻有這樣,自己才有資格去幻想和葉鳴這樣的優秀男孩子交往。
原來,她是把這一希望寄托在蘇寒身上的。但是,她越來越察覺到:蘇寒是個極端自私的人,他開始答應幫自己往電視台調,純粹是一個誘餌,或者說,是他一種追求女孩子的卑鄙手段。在和自己談愛的幾個月中,他根本就沒有去找任何人給自己跑調動的事。而且,他還不止一次地流露出一種思想:一旦她正式調進了電視台,成為了明星,她絕對會把他甩掉,另攀高枝。
因此,她對蘇寒越來越失望,在認識了葉鳴之後,她便決定不再寄希望與他,而是要另尋門路,自己來解決調動的問題。
恰好,有一次在一個單位采訪時,單位請客吃飯。在酒桌上,有一個自稱是省委宣傳部的副處長的中年男子,在喝酒時吹噓他和省電視台的章副台長是親戚,往省電視台調一個人很簡單。
李雯對這個副處長的話留了意,後來便專程找了他,請他幫忙往省電視台調。
這位副處長告訴她:要調省電視台可以,但必須有20萬元活動經費,因為他要打點各方麵的關係。
李雯知道現在這個社會,沒有錢確實是辦不成什麽事的。於是,她回到家裏,找父母商量。
她的父母便把家裏的存款八萬元取了出來,又在親戚那裏借了幾萬,合計湊齊了14萬元,但還有六萬元卻始終湊不攏。
她父母便要她去找蘇寒要錢。但是,她卻死活不想去找他要錢。而且,她也知道:蘇寒也沒有什麽錢可以借給她。
她也曾試著去找她那個閨蜜小薇,想找她借點錢。可是,小薇對於李雯沒有促成她和葉鳴的婚事意見很大,連電話都不接她的了,更不用說找她開口借錢了......
萬般無奈之下,她隻好先把這十四萬塊錢交給了那個副處長,請他先給自己去運作一下,跑跑關係,餘下的錢,她答應在三個月內付清。
為了快速賺到幾萬塊錢,李雯隻好去找了一個她原來采訪中認識的酒吧歌手經紀人,請他介紹自己去一個酒吧駐唱兩三個月,賺個幾萬塊錢就收手——因為她知道自己歌聲甜美、長相清純靚麗,去一個酒吧唱歌,每天晚上賺個千把塊錢不成問題。
於是,那個經紀人便介紹她來到了“城市月光酒吧“。在開始的幾天,還算順利,給她捧場點歌的人也多,最多的一晚她賺了三千多元。
但是,沒想到,自己剛剛看到點希望,就遇到了郭飛這個惡少......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