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或者是提取了諸如精 斑、避孕套之類的物證,那是無法認定他嫖娼的事實的。更何況,舉報者也隻是提供了一小段葉鳴與小姐唱歌摟抱的錄像,並說也帶那個小姐去開房了,但這也僅僅是舉報者的一麵之詞,而葉鳴是堅決否認的,並且願意與那個小姐對質。所以,這個問題也是無法認定的。
“第二,關於葉鳴與龔誌超的關係問題,據我的看法,他與龔誌超關係好,這是事實。但是,如果我們據此就認定他參與了龔誌超黑社會團夥,甚至說他與龔誌超團夥同流合汙、沆瀣一氣,幹出了違法犯罪的勾當,我認為這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言論,也是一種莫須有的錯誤推斷。
“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我們都很清楚:人是一種社會動物。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總會與各式各樣的人交往,總會與形形**的人打交道。葉鳴是一個地稅局的副分局長,而且他們分局所管轄的納稅戶,都是城區的。而龔誌超,如果剔除他的黑社會老大的身份,單純從商業的角度來看,他是一個非常成功的商人,也是一個經常要與一分局打交道的納稅戶。那麽,葉鳴作為一分局的實際負責人,他在稅務工作中與龔誌超相熟、與龔誌超來往,最後兩個人發展成為好朋友,這是很正常的一種交往,也是很正常的一個過程。反過來說:龔誌超在新冷縣,肯定認識很多很多人,其中也絕對有很多很多公務人員。如果說每一個與龔誌超認識的人,我們都認定他是他們團夥的成員,這個推論正不正確?顯然是不正確的。因此,何局長以葉鳴是龔誌超的朋友這一點,就推斷葉鳴是龔誌超團夥成員,我是不讚成的。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問題。嚴書記與何局長都認為:上一次龔誌超沒有被專案組查處,逃脫了法網,以致釀成了5.16血案,完全是葉鳴利用他的關係和後台包庇、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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