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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五章 拘傳李博堂父子(1/3)

李博堂麵無表情地聽那個稽查組組長讀完兩份稅務法律文書,以很內行的口氣說:“領導,據我所知:你們在對我們進行稅務行政處罰之前,應該先履行告知義務吧!稅收征管法規定:對於稅務機關做出的稅務處理決定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納稅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可以要求聽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我現在對你們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要求舉行聽證,而且要向你們省地稅局提請行政複議。所以,你現在跟我宣讀這個決定沒有意義,我也不會在這上麵簽字!”


那個稽查組組長笑了笑說:“李總,剛剛我們先到了你們財務部,已經向你們的財務負責人送達了《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你們的財務負責人楊璐娟已經在告知書的送達回證上簽了字,她等下就會來向你匯報的。我現在宣讀給你聽的,隻是我們準備對你們公司進行追繳稅款和處以罰款的初步意見,你們當然可以要求舉行聽證、可以提起行政複議。但是,你應該也知道征管法上有一條:你在聽證和提起行政複議之前,對於你們所偷逃的稅款一億三千多萬元,必須先繳入國庫。至於那四倍的罰款,你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我們奉陪到底!”


這時候,那個後麵進來的縣公安局稅偵大隊的大隊長對李博堂說:“李博堂,你如果要提請行政複議或者是行政訴訟,可以委托你們財務部和法律顧問全權代理。你和李智兩個人因為涉嫌偷稅罪,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經新冷縣公安局局長楊飛高批準,現在對你們依法進行拘傳。由於你是省人大代表,昨天下午,我們已經依法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對你的拘傳決定。這是拘傳證和省人大常委會批準拘傳你的批複,請你們看一下,並在拘傳證上麵簽字!”


原來,省紀委督查組早就考慮到了李博堂省人大代表的身份問題,提前向省人大常委會遞交了拘傳李博堂的報告。省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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