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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嚴懲謝宏達(2/3)

與新冷縣振興公司的那個姓李的關係很不一般,他們兩個人還曾經試圖將李博堂介紹給我認識,但被我斷然拒絕了。當時,我還提醒和警告了他們:不要與生意人走得太近,不要與他們相交得太深。否則,很容易出事。沒想到,我擔心的這個問題,最終還是發生了。如果我估計得沒錯,這兩個人應該都陷入了李博堂的偷稅案之中,而且很可能陷得很深。否則,以汪海的秉性和對權勢的熱衷,他是不可能主動拱手讓權的。


“鹿書記,我知道您現在征求我對汪海主動讓權一事的看法,主要是怕我有什麽誤會,也怕我對您產生什麽看法,同時也是充分尊重我的意思。對此,我表示感謝。同時,我也表明我的觀點:即使您今天沒有找我談這番話,即使我和您的誤會仍然沒有消除。但是,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汪海、謝宏達在振興公司偷稅案中有重大違紀違法問題,我也會毫不猶豫地支持你、支持中央依法對他們進行查處,絕不會有絲毫袒護和包庇他們之心。這一點,我相信鹿書記應該還是信得過我的。”


秦歌的這番話大義凜然、擲地有聲,也確實是他內心的真實想法,聽得鹿書記頻頻點頭。


秦歌在停歇了片刻後,又問:“鹿書記,我想請教一下:如果潤基同誌將汪海、謝宏達兩人涉嫌違紀的證據拿上來了,您準備如何處置他們?是不是及時上報到中央去,讓中紀委來查處他們?”


鹿書記搖了搖頭,說:“秦歌同誌,關於如何處理汪海、謝宏達的問題,我有一個不大成熟的想法,想要征求一下你的意見。我的想法是:為了省委班子的穩定,也為了天江省的大局,對於汪海和謝宏達,包括周濟清這三個人,在處理他們時,要區別對待。而這個區別對待的原則,就是看他們的認錯和悔悟程度,看他們是不是真正意識到了自己錯誤的嚴重性,是不是會影響天江省的發展穩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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