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炸彈,將段某某的情婦炸死了。
但是,由於很多人都知道段某某與那個情婦的曖昧關係,所以,在爆炸案發生四十八小時後,公安機關就將案子破了,段某某最後被判處死刑……
在仔細地看完了這個案子後,蘇寒抬起頭來,問道:“劉總,你大概明白你的想法了:你想依葫蘆畫瓢,采用在汽車上放炸彈的方式,將蘇小紅做掉,對不對?”
劉福洋點點頭,說:“沒錯!我覺得這個方法是最隱秘、最穩妥的,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將蘇小紅除掉,又不會留下任何破案線索:因為炸彈一爆炸,所有的證據都會被銷毀,包括安放炸彈的人的指紋也會銷毀。所以,公安機關懷疑的矛頭,肯定會指向與蘇小紅有曖昧關係的佘楚明。”
說到這裏,他又笑了笑,說:“我記得你上次說:蘇小紅親自寫了一封檢舉控告佘楚明的信,現在就在你的手裏收著。你可以立即複印多份,寄往紀檢監察機關。到時候,蘇小紅的爆炸案一發生,公安機關就會在第一時間得到那封檢舉控告信。那是蘇小紅親筆書寫的,所以,公安機關肯定就會想到:佘楚明的作案動機,就是因為蘇小紅要檢舉揭發他,所以,才痛下殺手,一定要將她除掉。你想想:在這種情況下,佘楚明還逃得脫嫌疑嗎?”
蘇寒低頭沉思一陣,再次提出疑問道:“明天小紅就要去找佘楚明了,我們要除掉她,就必須在她見到佘楚明之前動手,否則的話,就很難成功,而且說不定佘楚明會提前預防我們。在這麽短的時間內,你怎麽去找炸彈和遙控裝置?怎麽去找動手的人?”
劉福洋說:“這個你不要操心。實話告訴你:我的手下什麽人才都有。我公司保安部現在就有這麽一個人,是複員軍人,原來是工程兵,正好是負責爆炸方麵的。他現在有現成的炸彈和遙控裝置,我隻要吩咐一聲,他立即就可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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