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著一個背簍,裏麵裝了一些幹糧。
紀常進山的時候,就看到很多人進山圍獵。
沒有任何的猶豫,紀常直接瞄準射擊,沒有給它逃命的機會。
“不是吧,老虎都敢打,就一個人,那也太狂了,這不是送死嗎?”
五六個獵人,甚至是七八個獵人一起行動。
他的獵場就那麽大,也供應不了多少人。
“能夠把豺狼馴服當獵犬,必然不是什麽等閑之輩。而且他穿的衣服很淡薄,這樣的天氣之下,想必是習武之人。不然,他不敢獨獵。”
“哥們,槍可以讓我摸一下嗎?”
“那要跟上去看看嗎?”
“可以。”紀常大方的說道。
紀常進林子的時候就看到過不少,不過沒有動槍打它們。
將那隻麅子收到自己的狩獵空間之後,紀常就開始尋找其他的獵物了。
他們這麽多人,真的要動手的話,自己有槍沒搶區別不是很大。
反正他的狩獵空間可以裝,裝多少就搞多少。
他隻是擁有血條和夜視能力,並不是擁有防彈盾。
這種豬,完全可以走高端路線,也是可以賺錢的。
“喂,大兄弟,哪個屯的啊,咋沒見過啊?”
“這是大忌,遇到其他的獵人切莫跟著,這是讓對方覺得我們盯上他了,很容易不死不休。”領隊老叔直接警告道。
他覺得紀常很自信,很從容。
畢竟這大山裏的猛獸是很多的,獨自狩獵是很容易被襲擊的。
“過了癮就成了,趕緊還人家,免得把人家的槍打壞了,伱可賠不起。”
這東西還是很可愛的,而且還很值錢。
圍獵的話,那就安全多了。
麅子太小了,還無法馱著他在森林裏穿行。
他們可沒有紀常這樣的外掛,隻能靠自己的本事吃飯,一個不小心就會成為猛獸的腹中食。
這麽多獵犬,遇到野豬也是敢衝上去直接幹的。
他是準備想吃它們的時候,再用彈弓來打它們。
“這就是你們心念念的M70,美國鬼子最好的獵槍。”
那些獵犬立馬掉頭,朝著自己的主人奔去。
紀常走了一段距離,雖然沒有遇到梅花鹿,但是遇到了一隻還不錯的獵物。
就算不帶牧雲,也應該把大力這頭毛驢帶來。
就靠自己的兩條腿,速度可比四條腿的要慢上不少。
所以,紀常暗暗決定,遇到有適合大小,可以騎的獵物,一定要拿下,讓它成為自己這段在東北的坐騎。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