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徐佑馮桐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第八十二章 為永世之定法(5/5)

他見識如此廣泛,實在跟那個傳聞中任性妄為的紈絝子弟大大的不同。


義興徐氏,百年豪族,果然厲害之極!


鮑熙突然問道:“徐郎君,若依你之見,此案該當如何處置?”


既然開了頭,徐佑也就不再藏拙,冷然道:“仇羊皮賣女葬母,處一歲刑,頗為妥當。至於李冬,他轉賣給梁青時,沒有告知仇三的真實情況,若是梁青以為仇三是真奴婢,更或轉賣,因此流漂,罔知所在,家人追贖,求訪無處,永沉賤隸,無複良期。按其罪狀,與掠無異。且法嚴而奸易息,政寬而民多犯,水火之喻,先典明文。李冬,處死可也!”


無論前世今生,徐佑最恨人販,他出身貧賤,孤苦無依,幼年時在孤兒院的玩伴,多有人被轉賣而不知所蹤,可當時法律對人販處置過輕,難以形成震懾力,所以針對楚國的死刑,如何能不支持?


鮑熙凝視徐佑良久,轉頭望向顧允,道:“徐郎君所言,正是我的意見。今謂買人親屬而複決賣,不告前人良狀由緒,處同掠罪。李冬,判絞刑!”


顧允沉思了片刻,定下了決心,道:“依兩位之言,明日升堂,裁定此案!”


徐佑突然起身,對著顧允一揖,道:“佑尚有一事,請飛卿上書朝廷,以為永世之定法!”


顧允見徐佑說的鄭重,臉色一正,道:“微之請說!”


“據李縣丞所言,五服相賣,皆有明條,買者之罪,卻律所不載。我以為治本之法,不在流,不在歲刑,更不在絞死,而在讓掠人良者,無處可賣,無人敢買,此消彼長,自然掠人者日少!今買者如李冬,若是不轉賣他人,又隱瞞情狀,按律隻能無罪釋放,如此刑罰,不動皮毛,不傷筋骨,如何禁的住人性之惡?所以請飛卿上書,今後不僅賣者重罪,買良者亦是同犯,且不以隨從論!”


顧允走到徐佑身前,一揖到地,允諾道:“傾我舉族之力,必令朝廷通過此議!微之良善之心,足為萬世表率,允為那些流漂異處的可憐人,謝過微之!”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