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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7章 代言人(2/3)

那肯定是發哥跟艾佳姐了。”


方源恍然,然後道:“請他們兩位做代言,還有沒有其他差不多的!?”


劉雨佳繼續道:“那就是龍哥和小鳳姐了,他們也很紅的。”


“那也請上,四位天王天後給咱們坐鎮,壓死其他品牌!”方源立即說道。


“什麽是天王天後?”劉傳超問道。


方源愣了下,港島這個時期好像還不流行這個叫法,便道:“就是娛樂圈裏最能打的一群人!”


“那龍哥確實是天王,可是發哥……差點意思。”劉傳超若有所思道。


方源無言以對道:“超哥,你不光天真,而且還很無邪!”


劉傳超也知道方源這話不是好話,白了方源一眼後道:“你想清楚,這些人現在都炙手可熱,單單一個人的代言費就不低,一個人至少得大幾十萬,甚至接近百萬了。”


港島明星和內地明星不同,至少這個年代,還沒到隨便一個叫得出名字的明星,張嘴就敢要你幾百萬,上千萬的事情,一般龍哥這個級別的頂流,代言費也不過在幾十萬港幣,如果資方要求比較多的話,有可能上百萬。


四個人的代言費,加在一起得三百多萬到四百萬的樣子,別看錢好像不多,但對各路明星來說,絕對是心滿意足。


以龍哥為例,在八十年代初,一部戲的片酬在二百二十萬港幣,但一部電影下來,成龍要經過多少危險?各種摔打,高空跳躍等等,那是真拿命拚出來的。


但當個代言人,拍幾組廣告,就能收入百萬,性價比不要太高,等同於撿錢,其他明星和龍哥比雖然輕鬆一點,但一部電影至少幾個月的時間搭在片場,怎麽看也不如當代言人輕鬆愉快。


劉傳超看方源不把四百萬當錢的樣子,唏噓感慨道:“你花錢的樣子很有我的風範……不對,我花錢的樣子,連你一半的風範都沒有啊!”


“承讓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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