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這個真搞不定(2/4)

職業道德上稍微有點欠缺。


其實主要還是許逸陽太壞了。


一萬塊錢往地上一扔,非說他是攔路持械搶劫,逼的對方實在退無可退,隻能把他交出來,才能換取自己的清白。


你不是說我搶劫嗎?你看,我知道你的名字,我能說出指使我的人是李海洋,民警隻要一查,就能查出來我沒說謊,這樣,你誣陷我搶劫的言論也就不攻自破了。


許逸陽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


所以說,正中下懷。


……


派出所裏,幾個被打個半死的家夥,正接受著民警的審訊。


許逸陽這邊,也跟眾人一起,來派出所配合做筆錄。


早在動手之前,許逸陽就已經跟大家通過氣,首先這件事是絕對的見義勇為,而不是打架鬥毆,是大家在看到對方攔住許逸陽、準備對許逸陽動手的時候,自發的見義勇為行為。


至於許逸陽,那就更簡單了,正當防衛的權力總是有的。


其次,許逸陽作為當事人,就是一口咬定對方攔路搶劫,然後說自己嚇蒙了,聽見他們要錢,就趕緊掏錢丟給他們,剩下的就是同寢和保安出來救場的故事了。


民警也看得出,這件事九成就不是個搶劫案,但是這事兒許逸陽作為受害人,非一口咬定對方說了這話,那這就真的要重視起來了。


而被審訊的那幾個倒黴蛋,自然是拚命否認自己“搶劫”的罪名,他們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搶劫,拚了命的把所有細節、證據全盤托出。


比如,李海洋下午給為首那個社會青年打電話的通話記錄;


還有為首的社會青年存款記錄;


還有晚上李海洋找了幾個同校同學,反複去許逸陽寢室確認他回沒回來的細節;


以及李海洋開著他那輛奔馳轎車,載著四人在校門外蹲守許逸陽的細節。


把能交代的全一字不漏的交代完了,為首的社會青年哭著說:“民警叔叔,我真的不是搶劫,你們可不能被那個姓許的騙了啊!”


說完,他又無比委屈的訴苦:“我從始至終也沒碰他許逸陽一下,倒是他們反過來把我打得沒個人樣,有個東北的家夥還威脅我,說要把我攬子碾碎,你們得先放了我,然後把他們抓起來啊!”


民警冷聲道:“你沒睡醒吧?你是犯罪未遂,人家是見義勇為。”


他哭喪著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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