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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討論(下)(2/4)

人輕輕鬆鬆家財萬貫,有人四五歲能彈鋼琴,有人甚至實七八歲話都學不全……”


“掙錢不應該作為評判標準,這隻是一係列作用的結果,而不是一個單獨的事件。不過彈琴可能算,有人說藝術家都是天生的。”


“對,就是這樣”林泉有些興奮的說道,“藝術其實也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藝術品僅僅是能帶給人某種感覺的東西,梵高在世的時候他的畫一文不值,可是等他死後,他的每一幅畫都賣上了天價,說明這個標準也是靠不住的。具體到彈鋼琴,如果按這個說法,對大多數人來說,電腦的藝術細胞其實比大部分人都好,電腦能精確重複大師的每一個音符,而人卻不能。”


“藝術應該不存在標準,它應該是複雜變化的,電腦的重複隻是……”伊凡說到一半,停住了想了想,頓了頓,不再多說,他意識到這個說法可能存在問題。


“藝術隻是取悅人的工具,複雜的不是藝術,是人。”林泉把伊凡沒說出的想法給說了出來,“同樣的經典音樂,一個人喜歡,但是聽了上百遍也會聽膩,不是音樂變了,而是人的感覺變了。”


林泉的話讓伊凡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正如他第一次在圖書館看到牛頓三定律時候一樣,他點點頭:“你說的很好,確實是這樣。”


“所以為了討論方便,這裏的舉例必須是一個足夠簡單的單獨事件,簡單就意味著牢固。比如說,如果兩個人的條件相當,其中一個人能夠做一件事情,而另外一個人卻無法辦到,這個無法辦到不是說條件不夠,而是從根本上,就是無法做到,就好像人無法看到自己的後腦勺一樣簡單。”


等林泉說完,伊凡仔細的思考了一番,他覺得如果除去魔法,大概還真無法從平民世界找到這樣的反例。


“那確實很難,聽起來這樣的事情好像不存在。”


“是的,所以我才堅持自己的看法。”


這個觀點也正是現代倫理道德的基石,人人平等並不是指人人都過一樣的生活,而是每一個人都有各種各樣的可能,社會應該允許、激勵人創造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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