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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會議(上)(2/5)

一個人最基本的自由,這種自由應該其他一切自由的前提。


如果是那時候的自己,看到這種場景非但不會覺得反感,或許會覺得正常,甚至理所應當也可能,人人平等應該是在人格上的平等,一個人隻要沒有違反現有的道德和法律,他自己願意怎麽做,想死想活,選擇怎樣的生活方式,其實都是他自己的事情,旁人不應該,也沒有權利去幹涉。


說到底就是一句話——我們隻要自私的做好自己就行了,自私在這裏不但不是貶義,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可能還是一種“大愛”,我尊重的是對方的人格和意誌,這才是最大的尊重,那些所謂的“好心人”在做出這些同情的勸阻之時,其實已經隱含著把自己淩駕於對方之上,以居高臨下的批判態度對待這件事情,然而,一個人真的有立場去批判另一個人嗎?


換句話說,人和人之間,究竟有沒有高下之分呢?


這個問題在林泉思考趙亮的問題時,就已經有過一些想法,兩個問題看起來似乎是一個問題,但本質上卻不是,對於這個問題,林泉是保持肯定答案的,而對趙亮的那個問題,他仍然堅持人和人之間不存在本質的區別。


兩種答案看似矛盾,其實不然,在這個問題中,所涉及的人就是現在的“事實”,趙亮的問題涉及的是人的本質,也就是一個人所有的可能性,否認前者隻是否認人的一種特定狀態,而否認後者則是否認了一個人的全部,甚至是最基本的存在地位,就好比古代的貴族和平民,在某些時代,貴族永遠是貴族,而平民永遠是平民,統治者相信血緣是高於一切的,一個人能成為什麽樣的人,完全由他先天的血緣,或者說,外在條件決定。


這個答案林泉是很難接受的,承認了這一點,那就是等於承認人存在著局限性,局限性在這裏不是指狹義上的某種人格缺乏,而是廣義上的局限性,即一個人即使再努力,也無法跨越先天條件設下的那道坎。


或許對於人類而言,真的存在那道坎,這一點林泉不否認,但沒有道理這個坎隻針對特定的人,要承認這一點,那又得引入一個不必要的“上帝”,不管是他的意識還是無意識,他製造了這種差別,對於林泉來說,這樣的不必要概念引入很明顯是可笑的。


趙亮是讚同後者的,從這一點上來說,他應該比自己還更自信,也許正是因為他所謂的“魔法”因素吧,想到這一點,林泉又不可避免的想起伊凡,從幾次的接觸中,林泉也能感覺到他有著跟趙亮一樣的“驕傲”,是什麽給予他們這種驕傲和信心呢?難道僅僅是他們所謂的“魔法”?


下次見了趙亮或伊凡,再問問他們吧,現在,還是要先回到自己的工作中來。


很明顯,在現在的林泉看來,人的平等,隻是在可能性上的平等,即兩個剛出生的嬰兒,是沒有高下之分的,因為誰也不清楚他們日後的人生軌跡,但這種可能心會在以後的生活中,逐漸的被固化,以至於人們能通過某些標準來將他們分辨開,而關於那些分辨人的標準,則被我們稱之為道德。


從小起,父母,老師,長輩,就告訴我們,要做一個好人,不要學壞,這就是最基本的道德,因為做壞人在他們眼裏是一種錯誤的人生,雖然這樣的標準是很粗糙的,但它的本質不會變——那就是在他們眼中看來,人是需要被告知,被教育的,從這一點上來說,小孩和大人在教育的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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