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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法庭(上)(1/6)

林泉和劉妍走在紐約的大道上時,看到街頭的警察,劉妍還忍不住擔心:“我們這可是算偷渡,不會被他們發現吧。”


“你別問我,”林泉搖頭,“我也是第一次來紐約。”


“你有魔法,以後想來可以天天來嗎!”劉妍羨慕道。


“從中國到美國這麽長的距離,我的魔法是做不到的,最多是市區內省了打車錢罷了。”林泉說話間,低頭看了一下手表,“快開庭了,他們在叫我們過去呢。”


……


兩個人趕到紐約法院的時候,劉妍一瞬間就想起自己在服務站的時候,因為伊凡惹出來的那場風波,眼前的場景一點都不亞於那次,在高高的台階上,到處都是穿著嚴肅的記者,遍地閃耀的閃光燈,以及大量揮舞著手臂的人群,藍色的光芒在手臂的搖擺中如同波濤一般蕩漾,林泉和劉妍兩人相視一笑,這是意識網的海洋!


入場的時候,因為李立天特地對法庭工作人員說明兩人是自己的朋友,所以他們被允許進入旁聽,在接受了一些嚴格的安檢之後,兩人跟著李立天一起進入被告人專用的談話間,一身正裝的布萊德和律師已經等在那裏了,兩人對著進來的三人微微一笑,而劉妍確是有些驚喜的看著那名律師,激動不已,用蹩腳不堪的英語說:“你就是杜威律師事務所的……哦,請原諒我的……我看過你的好多辯論,都非常的精彩……哦,對了,可以給我簽個名嗎?”


律師側過頭看了李立天一眼,伸過手去把劉妍手上的筆記本接了過來,在扉頁唰唰的簽了一個好看的花體簽名,還跟劉妍握了一下手:“很高興認識你。”


在最後開庭前的一段時間,按照習慣,律師最後幫自己兩名當事人作一些簡單的案情梳理。


控告是由李立天這方麵提出來的,被控告的對象是政府機構,也就是上次李立天見到的那個CPSC,即消費品安全協會,控告的罪名是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禁止意識網通訊器的銷售,目前的要求是盡快取消禁令,賠償這段時間因為禁令而導致的經濟損失,以及公開道歉,案情主要涉及的法律條文是《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


在這位律師在給他們講解案情的時候,劉妍攤開本子飛快的記錄著,雖然她的英語很糟糕,但是一些法律名詞還是比較熟悉的,相比較而言,大學時代玩遊戲玩的連四級都沒過的林泉,此刻隻能當做聽天書一般幹瞪眼,不過還好,李立天及時察覺到他的尷尬,律師沒說一句,他就在意識網中下意識的對林泉重複一句。


律師的策略有些簡單,從兩名當事人的最重要目的出發,不顧及其他小的罪名,隻牢牢盯住最關鍵的那個“消費品存在安全隱患”,至於其他的什麽反壟斷,偷漏稅什麽的,問題都不是很大,所謂一口氣吃不成一個胖子,隻要盡快的把第一個罪名取消,也就等於取消了禁令,至於其他的,就是索性全部承認了也可以。


就目前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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