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也擔憂。“是啊。”
顧影煩躁地扒了扒自己的寸頭,“唉,煩。這家夥旅遊就旅遊吧,幹嘛到處登山?他又不是李白,李白至少還能寫詩。他能幹嘛?找死麽?”
西邊高原上。
傅辰希在當地一家民宿住了下來。站在門口往遠方看出,就能看到那白雪皚皚的雪峰。
民宿主人家有個小女兒,叫嘎斯瑪,今年剛好十八歲,最近剛考上大學。
她穿著當地的民族服飾,端著一杯熱奶茶,操著一口別扭的普通話,高興地說道:“大哥,喝喝茶。這是我剛擠的羊奶,可新鮮了。”
傅辰希收回視線,扭頭,對青春少女淡淡地笑了一下。
嘎斯瑪立時心髒怦怦亂跳。她見過很多男人,有族人,也有外麵來的男人。可是這麽俊的男人,她還是頭一次見。
她高原紅的臉上露出了一個靦腆地笑,將裝著奶茶的碗遞給傅辰希。
傅辰希接了過來,道了聲謝。
嘎斯瑪轉身,跑進屋裏,端了兩張小板凳出來。“大哥,你坐。”
傅辰希坐了下來,埋頭喝了一口奶茶。
嘎斯瑪連忙哇的一聲發出驚歎。
傅辰希疑惑,“你哇什麽?”
嘎斯瑪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齒。“大哥,你好像電視上的明星。”
傅辰希嗬嗬笑了兩聲,沒接茬。
“大哥,你為什麽來我們這兒啊?”
“旅遊!”
嘎斯瑪搖頭,“不像!旅遊的我每天都見,但是你這樣的,我還是頭一次見。”
傅辰希來了興趣,“哦?為什麽這麽說?”
嘎斯瑪托著下巴一本正經地回答道:“來旅遊的,見到我們這邊的任何東西都感覺很新奇。但是你,好像一點都不好奇。”
傅辰希勾唇,“誰說我不好奇的?”
“那你好奇什麽?”
“那個!”傅辰希指了指的山的方向。
嘎斯瑪鼓掌,“哇,你也是來挑戰那座山的。厲害,可是大哥,那座山很危險的。每年,都有人有去無回。”
傅辰希淺笑,“無所謂。”
這下,嘎斯瑪就好奇了。“大哥,你為什麽非要登那座山?”
傅辰希沉默,看著不遠處的雪山,呆滯住了。眸子裏,閃爍著類似於微光的東西。
“是因為特別喜歡麽?”
“還好,不過我妻子特別喜歡。”
嘎斯瑪一聽,頓時像蔫了的野草,喪了下去,“大哥你結婚了啊?你妻子呢?她既然喜歡登山,她為什麽不跟你一起來?”
“她……來不了。”傅辰希吸了重重吸了一口這高原上的冷氣,又重重地呼了出來,立時,氤氳熱氣隔絕了他對雪山的視線。
他棱角分明的俊龐上有著淡淡的悲傷,唇角微微彎起,笑容安靜。
“她是個很文靜的女孩子。但是,她最喜歡的就是登山這類項目。她的理想就是登上珠峰。”
“那她以前都登過什麽山?”
傅辰希搖頭,笑容變得蒼涼苦澀,“一座也沒有。她嫁給我之後,就放棄了理想。”
將理想取代的,就是每天一日三餐,照顧好他的生活起居,把他照顧的舒適安逸。而他呢,就像那個被嬌寵壞了的壞小子,日日欺負她,刁難她,恨不得立馬將她趕出自己的生命裏。
或許就應了那句老話吧,善惡到頭終有報。
老天爺終於看不下去了,送了一道雷狠狠地劈了他一頓。失去最愛的人,一輩子活在痛苦和懺悔中,沒有頭,沒有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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