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陳來弟時常跟她開玩笑,說整個鎮上就她最出名了。
可是這種出名,卻並不光彩,更不值得炫耀。
程未遺驚訝地看著眼前的老者,數秒過後,熟悉的感覺撲麵而來。如果說在這片土地上,除了外公外婆還有誰能算得上是對她好的。
大概就隻有堂外公程貴了。
程貴是程未遺外公的堂弟,就住在他們前一戶,平時家裏蒸了饅頭番薯,都會走後門上他們家,送上一兩個給她吃。
“是未遺嗎?”老者又問了一遍,眼睛裏多了些激動。
“堂外公。”程未遺點點頭,“是我。”
最後狗被程慕洲花兩百塊買下了,程未遺向陳來弟討了根軟繩子,牽著它跟堂外公一起回去了。並替它改名為大黃。
而關於她衣錦還鄉這件事情,天還沒斷黑就在鎮子上傳遍了,所有人都在感歎她命好,麻雀變鳳凰。
更有八卦之人直接借著串門的名義,找上程家一探究竟,想看看那個黑瘦的丫頭,到底變成什麽樣了。
“程嬸兒。”幾個婦女擠在廚房門口打聽,“聽說是後媽家的舅舅,帶著一起回來的?”
程貴的老婆王秀一邊洗鍋準備做飯,一邊笑著說:“是的,孩子趁著放假回來,祭拜一下她外公外婆。”
“還挺有心的。”其中一個婦女扭頭,看著停在門口的車,表情誇張,“嘖嘖,這車一看就貴的要死。”
夜色悄然拉開帷幕,小鎮被柔和的月光,溫柔地包裹起來。
王秀做了一桌子家常菜招待貴客,本以為大城市上來的闊少爺會嫌棄,還擔心程未遺過了幾年好日子也會吃不慣。
沒曾想兩人都吃的挺香。
晚飯過後,程貴找出鑰匙,帶著程未遺跟程慕洲去她原先的家裏了。
房子還完好無損的存在著,不僅院子裏沒有一棵雜草,屋子裏也被老倆口給收拾的幹幹淨淨,十分整潔。
程未遺手裏牽著大黃,有種外公外婆隨時會從屋裏走出來的錯覺。
隻可惜,狗都不是原來的狗了,已經離開的人,又怎麽會再回來呢。
“那晚上隻能委屈你們在這裏將就一下了。”
程貴笑嗬嗬地說:“放心,兩個房間的床單和被罩子,都是前些天剛洗幹淨的,還沒有人睡過。”
程慕洲點頭,“給您添麻煩了。”
“不麻煩不麻煩。”程貴擺擺手,“屋子簡陋,還怕你們住不習慣呢。”
將兩人安頓好後,他就回家了,老舊的屋子陷入沉寂之中。
院子裏傳來陣陣蟋蟀的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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