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來了。”
女孩子秀挺的鼻尖一點紅,大眼睛櫻桃唇,看人的時候一道清澈眸光,似乎要看到人心底去。
她在離他兩步遠的距離停下來,小腦袋歪歪靠在牆上,一把綿軟小嗓子聽得人耳朵癢:“可沈總不就和我搭訕了嗎?”
沈逢安一愣,隨即笑了笑,話語直白:“想找人捧?”
女孩子張著水盈盈的眼眸,“嗯。”
沈逢安一根煙抽完,掐了煙頭,“小孩子踏踏實實的不好嗎,非要往這湊。”
沉默幾秒後。
女孩子咬著下嘴唇,細聲細氣地說:“因為想要一步登天。”
她誠實得近乎笨拙。聲音委屈,卻又說著理直氣壯的話。不可否認,她確實有一飛衝天的潛質。長成她這樣,不當明星太浪費。
沈逢安笑出聲,“現在的小孩要都像你這樣,祖國的未來就要毀滅了。”
女孩子立馬接茬:“看不出來,原來沈總還是個根正苗紅的愛國好青年。”
沈逢安笑道:“嘴皮子功夫倒挺厲害。”
女孩子仰起頭,“其他地方也挺厲害。”
沈逢安發怔幾秒,而後笑得開心,他轉身離開,被人拉住衣角。
女孩子軟糯糯地問:“我喝了酒,沈總能送我回去嗎?”生怕他不答應,尾調帶了哭音。
他站著沒動,難得耐心,逗小貓小狗似的,拋出句:“我憑什麽送你回去?你知道我是誰嗎?”
女孩子的聲線格外綿軟:“不知道,隻知道你們都是大佬。”她揉揉鼻子,繼續說:“他們都結婚了,隻有你手上沒有戒指痕跡,我有道德心,不做破壞別人婚姻的人。”
是了,小女孩剛來,不可能知道他的身份。沈逢安回眸一探,見她低垂著眼,一雙小手不安地絞著,壁燈融融暖光下,她的肌膚似潔白花瓣,吹彈可破。
他雖吃素已久,但還沒有徹底化作聖人。看到美麗的花骨朵,偶爾也想要吃幹抹淨。
沈逢安不慌不忙地往西褲裏一插,手指尖同時觸到佛珠和一包煙。他猶豫半秒,而後掏出那包煙,一根煙叼在嘴裏,彎腰湊近,深邃的目光往她臉上一量:“點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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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我們沈總,雖然清心寡欲,但是該鼓的兩個地方,都特別實在。”
“哪兩個地方?”
“一個腰包,一個褲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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