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裏麵去,在雪地裏麵,馴鹿的速度很快,一般人根本追不上。
可是李天就是一個怪胎,他很快就追上了一頭馴鹿,即使馴鹿的角很厲害,隻要攻擊到人,絕對是一個大傷口,不過李天卻沒有絲毫的損傷。
他精準的把匕首插進了馴鹿的脖子,切斷了馴鹿的頸椎神經,一頭健壯的馴鹿,直接倒了下去。
看著從馴鹿脖子正在往外冒著熱騰騰的鮮血,李天直接一口就爬了上去,狠狠的在傷口吮吸了一口。
鮮血的味道真的不怎麽好,不過很熱,對李天能夠有一個很好的補充。
當然,李天暫時也不會缺少這麽一點熱量的,主要是當地的習俗。宰殺任何牲口的時候,都必須要喝一口牲口的鮮血,否則就是對神靈的不敬,以後他們再也不會有食物了。
李天和當地人約定了,說自己很餓,才讓對方給他一頭馴鹿,要是不按照對方的規矩來,會讓對方不高興的。
李天的這個做法,很顯然那個本地人在見到之後很滿意,然後李天迅速的切掉了一隻馴鹿的大腿,大概有二十多斤重的樣子,跟著那名當地人告別,然後就來到了林依的身邊。
李天滿臉都是鮮血,畢竟是爬在傷口上麵了,臉上被沾滿也是無法避免的。
林依馬上問道:“你剛剛為什麽要那樣做?”
喝鮮血,在林依看來,還是有些反胃的動作。
“沒辦法啊,當地的習俗,咱們隻能入鄉隨俗了。”
李天笑著,揚了一下手裏的馴鹿腿,完完全全足夠兩個人吃了。
“走,再往前走一點,這邊是當地人的活動範圍,爭取別出現在他們的視線範圍。”
兩個人慢慢往左側走去,走了半個小時,就在李天準備找個地方休息的時候,突然間聽到了一聲槍響。
一瞬間,地麵仿佛都顫抖了起來,森林裏麵的一些鳥全部都被驚飛了。
這片森林,充滿了肅殺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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