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之事李賢此前壓根兒就不曾考慮過,對其中的奧妙自也不甚了了,若是往日聽得李顯如此慎而又慎地提起此事,隻怕不免會嗤之於鼻,然則經過大半年的就藩曆練之後,李賢已非昔日阿蒙,雖說尚不曾意識到科舉的重要性,可卻知曉李顯的分析確實無誤,隻因其在短暫的刺史生涯中確實沒少聽說過民間寒門學子對現有的科舉選拔製度的抱怨,隻是那會兒李賢沒怎麽往心裏頭去罷了,如今有了李顯的分析,再回過頭去一想,自也就一切恍然於心了的,當然了,明白科舉製度要改革是一回事,該不該由他李賢來提出卻又是另一回事了,在李賢看來,此舉很有些子火中取粟的意味,能不能在取到栗子的同時還得不傷了手就成了李賢必須詳加考慮之事了。
難,很難!李賢在心中反複地推演了幾番,頗為不甘地發現自己實在是難以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如此一來,得失問題也就凸顯了出來——取悅寒門士子的同時,勢必也會因之而深深觸犯了豪門世家的利益,兩者間幾乎是一而二的關係,避無可避,問題是隻消李顯一提出科舉改革的本章,這一頭還沒能收攏寒門士子之心呢,那一方的豪門世家就已得罪了去,光是這麽一條,就足以令李賢望而怯步的了,然則此策畢竟是李顯所獻,李賢不願也不肯輕易出言否決了此議,隻能是在心裏頭默默地思索著婉拒的措辭。
“七弟既言科舉須改,卻不知這改又該是如何個改法?”
李賢心中雖已暗自否決了李顯的提議,可卻不想一上來便這般表露出來,這便斟酌了下語氣,謹慎地出言問了一句道。
“好叫哥哥得知,小弟琢磨此事已久,算是頗有心得,其一,我大唐如今軍威雖盛,惜乎重將漸老,頗有後繼之憂也,然,民間卻多豪士,若能引而為用,何樂而不為耶?故,小弟以為當開武科,遍取將才,科目可定為兵策、騎射、步射、馬槍、負重等五項,縣中考核優秀者,可為武秀才;州中中選者,可為武舉人;凡武舉人皆有資格參與三年之大比,考中者即是武進士,授以武職,以此當可選拔出行伍之幹才。其二,現有之科舉繁複雜亂,既有進士舉,又有明經、明算、明術等諸般名目,實非為國選材,而是方便豪門世家牟利罷了,斷不可取,依小弟看來,明算、明術或可保留,以為工部等取專才之用,至於明經不過取巧之小道也,非為國選材之必要,當去之,以進士舉為代,誠然如是,進士舉亦須變革,除各項程序皆如武舉之外,其科目當有更易,時策、經論等實務當為核心,至於詩賦,當為輔也,取士規模當有大增,若如此,朝堂當不至有遺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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