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領證(2/3)

到了下鄉前的快樂歲月,那時候她也是,有什麽事都找趙菡。


“你的想法是?”


“一個想法是:辦一個簡單婚禮就隻需要請知青院的同誌們、大隊長和書記,以及村裏關係好的一些人來知青院吃一頓飯,見證我們的婚禮。


一個想法是:像村裏人結婚一樣,請上知青院的同誌、村中老小一起熱鬧熱鬧。”


“那還是第一個吧!這次村裏大半人都在傳我們的流言,我沈曼可不是好惹的,還想讓我請他們吃飯,想得美!”


沈曼提起村裏人就忍不住氣鼓鼓地說道。


“好,那到時候我來安排,婚禮就定在後天怎麽樣?咱們今天領完證,就可以在縣裏買些東西回去。”


“可以!”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就是咱們結婚後是搬出去租村裏的屋子、或者自己建一間新房子,還是繼續住在知青院?”


沈曼想了想自己手裏還剩下了不到一百塊錢,租村裏的屋子綽綽有餘,隻是她不想住別人住過的屋子。


自己建的話,肯定要和家裏寫信說一下情況。


一想到寫信,沈曼這才意識到,自己昨天竟然沒寫一封信,今天寄回去。


“我還是想自己建一個新的房子,等會我們去一趟郵局,我打一封電報回去給家裏麵。”


聽沈曼這麽說,蔡清紅了臉,覺得自己昨天寫信給家裏有點蠢。


結婚這麽大的事,肯定是打電報更快呀。


“我也和你一起,打一份電報回去。隻是,我家裏可能給不了我太多的錢。


不過,我媽要是知道我要結婚,肯定很高興。”


沈曼聽出了蔡清話裏的窘迫,想著他這人還不錯,給了一個台階,“那這樣,建屋子的錢,我出。你負責婚禮和日常開銷,不夠我再添一些。”


“可以,我之後會努力多賺著工分,爭取讓你過上好日子。”


兩人一路說著,商量完婚禮的事,又各自說起了自己的家庭情況。


蔡清家裏一共有七口人,爸爸是機械廠的六級工人,媽媽是印染廠的臨時工,上麵的大哥去年剛剛結婚,又進了機械廠工作。


下麵的大妹還在讀初三,下麵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


通知下來,每家都要去一個人下鄉時,蔡清毅然決然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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