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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曉帶麻雀精去了一趟城隍廟,當晚便被城隍給托夢,表示身份證一個星期就可以出來了,還給了她去領取證件的地址。
搞定這樁事後,她便履行承諾,帶蒼溟去買衣服了。
蒼溟本身相貌俊美,又是天生的衣架子,隨便怎麽穿都好看。
黎曉忍不住上手幫他多搭配幾套,買買買,買得不亦樂乎。
雖然她衣服買的還挺多的,但加起來其實也就是幾十萬,對她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蒼溟之前給她的芥子,那才叫值錢呢。
她發現自己現在有點可怕,居然不把幾十萬給放眼裏了。這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不過買東西的感覺,真的很爽就是了。
從來沒被這樣招待過的蒼溟,一感動,又拿出了一枚芥子,“送給你。”從他醒來到現在,沒有人像黎曉一樣對他這麽好,而且不求回報。
黎曉:“……你這芥子很值錢的,知道嗎?你如果拿出去賣的話,一枚幾十億都有人買。”這東西有價無市的。
蒼溟認真說道:“我當時煉製這個,是為了送朋友。”他垂下眼瞼,“隻是等我醒來後,他們都不在了。這芥子,也隻會送朋友。”
除了朋友,其他人都不送。
黎曉接過芥子,笑了笑,“好,那我們就是朋友了。”
蒼溟露出了笑容,看起來純粹幹淨。
黎曉這樣莫得良心的人,都有種被淨化了一把的感覺。
倒是旁邊的導購員,望著黎曉的眼神,那叫一個痛心疾首。她對於出手大方買東西不會扭捏的黎曉還是挺有好感的,偏偏這樣一個白富美,卻看上了一個隻有臉的小白臉,為對方買了那麽多名牌衣服。結果這小白臉,隻送一個看起來普普通通,價值估計沒一千塊的戒指。
不勞而獲是許多人的夢想,導購員都恨不能自己能性轉一下,勾搭上白富美了。
她忍不住拍了照片,發在公司論壇。
【這年頭的白富美都這麽好哄騙的嗎?】
恰好這家店是權家名下品牌之一,她的這帖子,被權一森的助理張堯給看到了。張堯是知道權一森對黎曉的心意的,一轉手,就分享給了權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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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有些妖,明明手上有幾十個芥子,賣出後分分鍾能上富豪榜,偏偏淪落到被花季少女包養【點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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