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4/4)

偷收了起來,說不定哪天會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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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拒絕他了。”


蒼溟跑到黎曉麵前,一臉正經。


黎曉有種看到星星眼的錯覺,她不解說道:“為什麽要拒絕?那可是十億。”就算兩人平攤一下,一人也有五億啊。蒼溟應該還是挺缺錢的吧,畢竟要給那麽多手下攢首付呢。這錢一拿,別說首付了,都能全款買好幾套房子了,正所謂發家致富靠權一森。


蒼溟說道:“我們是朋友,我不會因為錢就不和你做朋友的。”


黎曉說道:“其實,你也可以答應了以後,拿到錢,再換張臉就可以和我交朋友啊,他還能逮著你不放嗎?”對蒼溟這樣都能遮掩自身妖氣的大妖來說,換個模樣小事一樁。如果是黎曉,她早就答應了。嗯,她就是這麽的沒有節操。


她心中忍不住想吐槽權一森。這人怎麽回事?還砸錢讓蒼溟離開她,他以為自己是小說裏,用錢分開男女主角的惡毒婆婆嗎?按照他這種砸錢的方式,他家到現在還沒破產,絕對是金手指了。


蒼溟抿了抿唇,有些不開心,“我知道,但我不會這麽做的。”


黎曉愣了一下,說道:“你說得對。”


對蒼溟來說,或許這原則比金錢更重要。她不該用她的模式套在蒼溟身上。


黎曉說道:“我們去吃飯吧,我請你。”


蒼溟卻搖搖頭,“今天我請你。我今天剛賺了二十萬。”他眼中跳躍著期待的光,他已經想好要吃什麽了。


黎曉當然不會打他的積極性了,“好。”


反正朋友之間,不需要計較那麽多。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啊,我想起來了,我朋友甜甜昨天也約我今天吃飯,差點忘記了。要不,一起吃飯好了。你也可以認識一下甜甜,順便給她你的名片,以後說不定有可能合作。”


“……好。”


蒼溟沒有反對,隻是神態有些懨懨的,翹起的那一縷頭發也垂了下來。


奇怪,明明一起聚餐,是黎曉為了幫他介紹人脈,對他也有好處,為什麽他會有些不樂意呢?蒼溟也搞不懂自己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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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權一森很認真地走劇本,可惜其他人都不走尋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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