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名單(2/2)

立馬衝到二樓繼續搜查,結果還是一樣,什麽都沒有。


莫老四卻在想,從三樓帶走一個孩子,還是借著失火的混亂,看起來簡單,操作起來卻很難,主辦方就在二樓,一樓有半點動靜,他伸頭都能瞧見,而且三樓有四個保鏢,就算這些保鏢全都下去救火,門外站崗的那些又怎麽躲開,一個大人帶著一個小孩從這扇門出去,簡直難上加難。


他更是有個大膽的猜測,如果放火的和“胡來”是一夥的,再如果想救下七個孩子,那麽按照最天衣無縫的計劃就是——讓警察找到其中一個。


大廳的人麵麵相覷片刻,又繼續嗨起來,音樂狂亂地響著,帶頭的隊長喊道,“把音樂關了!”


沒人理他。


還是二樓的人找到了音響,把它關了。


整個大廳安靜下來,但是底下的人卻不安靜,他們抽著煙朝警察道,“怎麽?開party犯法?要抓我們嗎?阿sir?”


說著把自己的雙手舉起來,逗得其他人哈哈笑起來。


“誰是這場活動的負責人?”警察問。


“我。”主辦方從人群中走了出來,他一身白西裝,在人群裏還算比較顯眼,“我是這兒的負責人,冒昧想問下,我們好好地在這唱歌跳舞,觸犯了哪條法律,勞駕各位大半夜了興師動眾地過來?”


“我接到匿名舉報,說你這兒幹了些違法的事兒。”警察一臉剛正不阿。


“違法?”主辦方笑了,“您可真會說笑,來我這兒的可都是些正經人,大家都是無聊了過來消遣一下,這總不能也違法吧?”


警察大概發現這個負責人是個老油條,把他移交給了其他警察,讓他做個口供登記,隨後他去詢問其他參加聚會的人。


來的警察不少,大概還沒放棄,正在二樓三樓來回地毯式搜尋,有些甚至在牆麵上敲敲打打,大概對匿名舉報的那個人信任非常,所以認定了這兒有貓膩,各個不死心地貼著地麵搜查。


終於,洗手間裏傳來一聲驚呼,“隊長!”


所有警察出動了,莫老四的神經也繃緊了,他眼瞧著主辦方麵色一變,轉身就要跑,也顧不得什麽,推了把麵前的警察,粗著嗓子喊,“別跑——”


警察們這才反應過來,立馬就把主辦方抓了起來。


而洗手間裏的警察們終於出來了,其中一個警察懷裏抱著個女孩,她渾身都是黑的,被濃煙熏的,口鼻罩著一塊濕布,已經昏迷不醒,警察們探了探她的脈息,鬆了口氣道,“還有呼吸。”


莫老四不敢置信地睜大眼——洗手間是失火的地方。


做出這個計劃的人簡直太大膽了。


所謂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放了火,又冒著濃煙滾滾把孩子送到最危險卻又最安全的地方,如果中途孩子死了呢!


他簡直不敢想象。


他甚至有種預感——他所想的,做出這個計劃的人同樣也想到了,可他還是這麽做了,為什麽?


——他想利用這一個,把主辦方連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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