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身份,我個人建議你在申請專利權的時候,可以考慮選擇在歐洲注冊,這樣可以最大限度保障你的利益,這裏有一份專利注冊的相關資料,你可以參考一下後再做選擇。”最後,波爾教授突然想起了什麽,拿出一份文件遞給杜克。
這是一份專利申請指南,不但有專利應該如何編寫的指南,還有專利應該如何注冊的指南,甚至有專利收益稅收優惠策劃,林林總總,杜克稍微一掂量,怕不下二十多頁了吧。有這樣的指南,說明人工智能實驗室在對知識產權的商業開發方麵,確實非常有一套。難怪這個實驗室在麻省理工肥的流油,隻是不知道這在麻省理工算不算是一個普遍現象,如果都是這樣的話,那麽麻省理工的產學研結合簡直稱得上是水乳-交融了。
在沒有看到這份申請指南前,杜克以為美國就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天堂,可是看了這份詳盡的指南,杜克才知道自己錯了,簡直連內褲都錯掉了。自己的見識還是太淺薄了,同波爾教授相比簡直就是井底之蛙。
如果在美國注冊知識產權,不但在取得知識產權的收益時立刻就要納稅,更重要的是像杜克這種留學生,如果要匯出知識產權所得的專利權使用費回到自己國家,山姆大叔還要扣繳30%的稅!也就是正常情況下,如此這般折騰下來,一多半的收益就要落入聯邦和州政府的腰包,杜克乍一看這個規定還真是嚇了一跳。
當然如果個人專欄持有者獲取的收益不大,比如幾萬美元這種收入,美國稅收也有不少優惠政策減免。對於公司法人注冊專欄,美國法律還規定專利擁有者在保護自身發明過程中支出的所有費用都可從稅款中扣除。
可是這些優惠政策對於他這種個體重大發明人來說,卻沒有什麽用,因為杜克研發這個東西,真的沒有什麽拿得出來的費用開支可以享受這個優惠政策,這樣的話如果杜克的專欄預期能夠獲取巨額收入,美國對這份收入稅負真的是不輕。
按照波爾教授的行業應用來初步估計,杜克這個專利潛在收益絕對不會太少,按照杜克先前語音識別技術產品化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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