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當地國籍選擇,不承認自己公民因獲得僑居居住國國籍而喪失本國國籍。”
“這種默許使得這些國家的公民在僑居居住國贏得公平對待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反觀我們的國籍法,明文取消了對於海外華僑雙重國籍的待遇,其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這條規定主要是特定時期做出的一個妥協性政策,為當時打開外交局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這個規定卻使得我海外華人喪失了最大的一項基本權利,失去了一個來自祖國大陸最重要的保護傘,從而在海外僑居地經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迫害,但是我們以前卻對此完全無能為力。就像今天我們麵臨的情況一樣,我們甚至找不到出手的大義名分。”
“因此,我認為,為了海外8千萬華人福祉計,我們有必要調整這個不合理的規定,采用同世界各國對待雙重國籍的主流做法,取消第三條規定,以默許認可的方式變相承認海外華人擁有雙重國籍,從而解決現在和今後我們保護華人華僑最重要的一個法理問題。”
吳樹森說的東西對於其他委員來說有些專業,但是並不妨礙大家明白了他這個建議背後的內涵:要想一勞永逸地解決對海外華人實施保護的法律問題,必須修改我們現在的國籍法,默許承認雙重國籍的存在。
對於大多數委員來說,這個問題不是什麽問題,在今天,雙重國籍對於我們國家來說已經不是什麽大的阻礙,我們強大的經濟實力已經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無法忽視的存在,加上台島的回歸,我們不用擔心實行雙重國籍後會導致我們外交上的被動。
相反,如果改變對海外華人雙重國籍的認可,將極大提升海外華人的政治地位和影響力,對於我國外交方麵的發展從長遠來說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就像世界猶太人之於以色列一樣,讓海外華人群體能夠形成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影響所在國與中方的關係。
盡管從短期來說,有著上千萬華人華僑的東盟國家或許有強烈的反彈,但是一旦他們明白這件事不可逆轉,那麽他們就會切實改變以往對華人華僑的歧視政策一一沒有一個東盟國家可以無視中方這個龐然大物的存在。
而獲得公平待遇會讓東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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