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路見不平(2/2)

“你們被人打了?在這一片還有不認識你們的人嗎,對方是什麽人?”


男子說道:“是一個年輕男子,應該是新來的,不像是本地人,大哥,你可要為我們出出氣啊”。


羅安:“平時就叫你們不要惹是生非,連對方是什麽人都不知道”。


男子說道:“大哥,你可是禦史大人兒子身邊的人,要不要請縣令幫幫忙”。


羅安:“那好吧,你隨我去見縣令,讓他過去看看”。


羅安來到縣令府找到縣令,縣令一看是禦史大夫府上的人說道:“原來是羅侍從,不知前來有何指教”。


羅安:“沒什麽事,就是我的兄弟在酒館被人打了,想請縣令幫個忙”。


縣令:“這種小事好說好說,我一會就過去把鬧事的給抓起來”。


羅安:“那就有勞縣令了”。


縣令帶著幾名衙役跟著男子來到酒館,男子指著李上說道:“就是他打了我們幾個”。


縣令:“來人,把這個鬧事的抓起來”。


李上:“慢著,為何抓我”。


縣令:“你打了人,又在此鬧事,難道不該抓嗎?”。


李上:“明明是他們幾個吃霸王餐,不給錢,我才教訓他們”。


男子說道:“我們不是不給錢,隻是暫時賒賬而已,掌櫃的,我說過我們不給錢了嗎?”。


掌櫃的有些害怕的說道:“沒說不給錢,說先記賬上,過幾天給”。


縣令:“既然他們並無過錯,你又打了他們,還不認罪跟本官回縣衙,不想回縣衙也可以,打了他們總要賠點醫藥費吧”。


李上拿出拿出腰牌給縣令說道:“就拿這個賠他們吧”。


腰牌上有李上的官職和姓名,縣令拿過腰牌一看對方竟是五品官員,馬上行禮:“下官眼拙不知道是大人在此,請大人恕罪”。說完把腰牌還給了李上。


李上:“今日之事,縣令說應該怎麽解決”。


縣令對掌櫃的說道:“他們一共在你們這賒了多少賬,你算一下”。


掌櫃的說:“一共三十兩”。


縣令對男子說道:“還不趕緊把飯錢給結了”。


男子說道:“縣令這…”。


縣令:“吃飯給錢天經地義,你難道不想給啊”。


男子見狀隻好把錢給了掌櫃的。


縣令對那幾個男子說道:“還不快走,還待在這裏幹什麽”。


幾個男子走後縣令:“大人,事情都處理好了,下官可以走了嗎?”。


李上:“有勞縣令了,回去告訴那幾個人,以後最好安分一點”。


縣令:“下官知道了,那我就先告辭了”,說完帶著衙役就走了。


縣令出來之後,幾名男子找到他:“剛才那個人是什麽身份”。


縣令:“他的官職在我之上,你們最好不要去招惹他,以後最好也安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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