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股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2/2)

韓菲兒女士的共同財產。”


李紹安拿上一份文件,攤開,目光微微下垂,不緊不慢的將寧文軒給他準備好的文件稍微整理了一下,慢悠悠的念出來。


“屬於韓菲兒女士和寧文軒先生的財產如下,兩人現住的別墅,地址於禦野臨楓別墅區一號,還有寧文軒先生所有銀行賬號餘款二千七百八十萬,還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小公司的投資資金……”


李紹安麵無表情的念了一大串,才停下來,道:“好的,以上這些屬於兩人的婚姻共同財產,寧文軒唯一的要求就是保留禦野臨楓的那一套別墅,其餘的都可以給韓菲兒小姐當贍養費。”


李紹安話才落,最激動的就是韓菲兒,她站起身,瞪大眼睛看著寧文軒和李紹安,喊道:“不可能!你說的所以夫妻共同財產中沒有他擁有的致遠集團的股權!”


“對的,法官大人,寧文軒名下有擁有致遠集團的股權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這是周所周知的事情,被告方故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這是對我委托人的不公平!”趙律師也站起來話語鏗鏘有力地說道。


卻不想,此時的李紹安隻是輕笑了一聲。


“你笑什麽笑!”韓菲兒氣氛的看著李紹安問道。


“我隻是笑你們憑空捏造事實而已。”李紹安表情淡然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看向韓菲兒的目光似乎有點同情。


“我捏照事實,寧文軒擁有致遠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之事,在A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你們都是聽說而已,這些年來,請問致遠集團有白紙黑字向你們公布過寧文軒持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嗎?”


李紹安聲音不大,但就是如此淡漠的話語讓韓菲兒一方頓時無法反駁。


好在韓菲兒方的趙律師還算是比較稱職的律師,早在之前就已經對致遠集團調查了一番,斂下被李紹安嚇得略微膽怯的表情,深呼吸平複了一下。


他道:“我這裏這裏有證據,致遠集團於三十年前由林氏寧氏兩家合並而成,當事的董事長林老,副總裁林雨柔女士也就是寧致遠先生的前妻,還有就是寧文軒先生,當時向公眾公布過,三人各持有致遠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接下來就是林雨柔女士車禍不幸去世,她的股份轉讓給其子寧致遠,其餘人手中的股權一直都沒變更過!”


趙律師還拿出了一個U盤,朝法官道:“這裏還保留著當時林氏和寧氏合並是,林老當時說的話。”


此話一落,法官旁邊的人員拿過U盤,放在電腦中打開,裏麵傳出的聲音正式三十年前,林老爺子上台致辭的一段話,其中的確包含了致遠股權持有者說明。


聽完之後,趙律師才胸有成竹地說道:“由此可以證明,寧文軒先生的確持有百分之二十致遠集團的股份,而且他和韓菲兒小姐是登記結婚,受法律保護的夫妻關係,現在韓菲兒小姐有權要求分割這份兩人的共同財產。”


法官聽之,微微頷首,“原告說的話成立,被告你好有什麽要反駁的嗎?”


李紹安嘴角微勾,不慌不忙地道:“那致遠集團也沒有白紙黑字的說過這三十年中,寧文軒的股份是否已經轉讓他人了。”


最快更新無錯小說閱讀,請訪問 請收藏本站閱讀最新小說!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