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重開下西洋(3/3)

實耗費不菲。”


“且民間泛海貿易屢禁不止,大明海疆數十萬裏,隻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堵不如疏。”


“臣蹇義,請聖上聖裁此事。”


朱瞻墡並不立刻拿出主意,而是看向一眾朝臣:


“下西洋確實利弊均有,不過因噎廢食,卻不是什麽好主意,眾愛卿都有什麽想法,暢所欲言。”


朱瞻墡先是立下基調,再由朝臣們共同討論。


頓時,朝堂吵雜如菜市場。


朝臣們沒人會是蠢蛋。


原本對下西洋持最強烈反對態度的鐵三角。


楊榮,已被證實是出於私心,被憤怒的京城百姓用石頭活生生砸死。


楊士奇,與之牽扯不清,因嫡子殺人一事自縊身亡。


夏原吉,本身屁股也不太幹淨,如今正是微妙時期,哪還會跳出來找不自在?


眼看反下西洋一派已經樹倒猢猻散,騎牆派朝臣紛紛調轉姿態,積極參與下西洋一事討論之中。


下西洋必須恢複。


所要討論的,隻是如何使朝廷受益更多而已。


話題最終變成了開放市舶司進出貿易。


最後,在朱瞻墡有意引導下,朝臣們終是定下三大原則:


一:定廣西北海港、廣東廣州港、福建泉州港、浙江寧波港、江蘇太倉港、山東登州港、北京天津港、遼東旅順港為市舶司港口。


凡民間泛海進出貿易,隻能通過這些港口,繳納相應稅賦,查驗貨物種類後再許通關。


二:大明朝廷官方(鄭和之下西洋船隊)、大明私人商賈、外番來朝上貢及貿易船隊,每年頻次、稅賦比例和限製貿易商品種類、以及貿易規模均有高低不等限製。


朝廷官方限製極小,稅賦低廉。


外番船隊則需預先向大明朝廷提出申請,提交番國國王出具的證明文書。


稅賦比例高昂,且隻許向大明售出糧食、銅鐵礦產、金銀香料象牙寶石等物,每年售出配額、及從大明可購取的貨物種類和數量,也有極大限製。


至於大明私人商賈,稅賦和限製居兩者之間。


三:嚴厲打擊走私行為,一經發現,依所犯罪行,處以罰沒所有貨物、取締貿易資格、處死相關人等,乃至抄家滅族刑法。


參與泛海貿易之人,必須履行剿滅倭寇義務,每趟入市舶司港口貿易,需依貨物多寡,提交相應倭寇人頭數量作為前置晉身之用。


三大原則定下,朱瞻墡將後續詳細規定交由蹇義負責,內閣和各部配合著手製定。


隨即,朱瞻墡饒有興趣問道:


“蹇柱國,此為重開下西洋之議,你剛才說有兩件事,還有一件事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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