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權力分配(1)(4/4)

!”


“你的酒量已經不錯了,你的兩個弟弟到現在還在睡覺!”


就在此刻,聽到有人敲門聲:“吳市長,我是小張!”


這個叫小張的男人,正是京州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張少傑,是一位很機靈的年輕幹部,今年,35歲。


本來大年初一準備到領導家拜年,可是吳家有重要事情。今天是大年初二,所以大早就趕過來了,其他體製內的人,想來吳家拜年,得知吳家有事情,就沒有過來。


………………


就在這幾天之內,龍潭縣委書記劉建國和縣長方麗敏,也達成以下人事任命:


劉建國按照市長彭定天的指示,要求盡快把龍潭縣工作布局好,隨時隨地,準備市政府的調研。


劉建國和方麗敏,為了讓市政府領導更滿意,所以把親信全部安排在好的位置,經過他們三次協商,最終達成以下決定:


建議葉國強同誌擔任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建議林光明同誌擔任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


建議史大海同誌擔任縣委常委、副縣長;


建議彭振國擔任縣人大副主任。


建議馬明遠擔任縣政協副主席。


建議梁誌遠同誌擔任龍岡鎮黨委書記。


建議彭誌剛同誌擔任龍岡鎮黨委副書記。。


建議沈國濤同誌擔任龍潭縣副縣長;


建議馬國坤同誌擔任龍潭縣副縣長;


建議方天華同誌擔任雨林鎮黨委書記;


建議楊利華同誌擔任振興鎮黨委副書記;


建議楊愛財同誌擔任縣交通局常務副局長;


建議胡東明同誌擔任縣工商局局長;


以上人事任命,都是經過劉建國和方麗敏協商的結果,也叫‘權力分配’。


雖然劉建國是龍潭縣委書記,是縣裏一把手。可是在人事任免上,不能搞一言堂,還是釋放一些權力給方麗敏。


更何況方麗敏的背後是海州市委書記馬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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