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買通市紀委書記蔡美英(3/3)

字,蔡美英覺得有些道理。他這個市紀委書記,雖然是副廳級幹部,可是一年到頭,總收入不到4萬元,家裏有兩個小孩要養,還有兩位老人也要養,負擔很重。


市紀委書記蔡美英收了錢之後,然後試探性問:“方縣長,還有哪些領導跟你關係不錯啊!”


“哦,很多啊!副市長陳小群,副市長鍾有坤,還有市委組織部部長任國平,市政法委書記鄭克美等等。”


“哈哈,是嗎?看來支持你的人很多啊!”


“還行吧!”


此刻,蔡美英心裏又在想:“沒想到方麗敏買通了這多年,加起來起碼有十幾人,既然大家都收了錢,那更不用怕了!”


蔡美英,今年51歲,擔任市紀委書記有6年了,這6年時間,也收了一些錢,不過每次隻收幾百元,上千元,這一次直接收了1萬元現金,還收了5000元購物卡。所以,有些緊張。


不過很快,蔡美英就沒有緊張感了,反正海州市的領導,這多人都收錢了,省裏的領導,搞不好也收了方家的錢,所以更不用怕了。


根據蔡美英得到的消息,幾乎所有省市領導在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都發了大財,在1980~1999年期間,倒賣國有資源,倒賣國有企業,倒賣國有控股公司,這樣的現象極為嚴重。


因此,為了心裏平衡,蔡美英也爽快收了錢。


說白了,就是以‘國有企業改革’的名義,賣掉國有企業。


舉例說明:


一家國有企業,總價值:10億元。


當地省市政府領導及分管領導,找個評估公司,隨便弄一下,估值做到5億元,那麽收購的外資企業或民營企業,一下就是掙了5億元。


5億元的分配方案如下:


省市領導分30%利潤,也就是1.5億元。


分管領導分20%利潤,也就是1億元。


收購的外資企業或民營企業,獲得50%利潤,也就是2.5億元。


這些省市政府,把國有企業賣了之後,然後做秀,說明情況:


(1)、要安置好下崗幹部,安置下崗工人。


(2)、要用買斷工齡的方式,進行結算。


(3)、由於國有企業虧損了,所以才賣掉。


利用以上三種說法,欺騙老百姓。


在1975年,海州市的國有企業,集體經濟,一共有39500家,到了2001年,海州市的國有企業,隻剩下56家。


這些所謂損虧的國有企業,都是故意做成虧損,然後找個借口,賣給外資企業,或者賣給民營企業或個體戶。


這叫作:‘空手套轉移國有企業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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