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懂得了人生在世,有些傷是躲不過的,然而傷口即便是痛著,也要狠狠按住,不讓它滲血,不讓它再開裂。
這是她和宋千城走過很多遍的路。
她愛高跟鞋,可也恨高跟鞋,那個讓她優雅又讓她的腳備受折磨的尤物!
她悄悄地脫下了它,拎在手裏,走在微涼的地麵。
從前她也是這樣呢……
從會場挽著宋千城出來,便迫不及待地脫了鞋,光著腳在地麵一顛一顛地走。
宋千城是個古板的人,自然講究衣著端莊,行為嚴謹,對她這樣的行為很是不讚成,可她那會兒愛鬧,哪裏聽他的?瘋的時候還光著腳踩在他鞋背上,擁著他要在街上跳舞。
他皺著眉頭訓斥她,最後卻把她抱起來,或者背在背上,帶著她去她想去的地方。比如說要去吃大排檔,或者突然發神經要去聽音樂會。
他總是嫌棄地說,音樂會才不會讓一個光腳邋遢女人進去,可一邊又打開手機看還能不能買到票,若是池大排檔,畫麵更是可怕,她一雙白若脂玉的腳擱在他膝頭,指揮著他給她剝螃蟹剝蝦。
他總是一邊斥責,一邊喂給她吃,順帶還要給她擦手。
現在想來,那時候他還是很縱容她的呀……
也難怪總有人說,宋總寵妻,寵到極致。
是啊,誰沒見過宋先生背著他的小神經病妻子滿大街跑?
嗯,現在她光腳走在街上,再也不會有人來板著臉嗬斥她然後順便把她扛到肩上了,地上其實是有些磕腳的啊……
她的身後,一輛墨色的車緩緩行駛著,車裏的人一雙冷眸,靜靜看著窗外拎著高跟鞋光腳走在地上的女人,一般的身高,一般長的頭發,茶綠色及膝連衣裙,街燈明明暗暗,她踮著腳一跳一跳,像闖入塵世的精靈。
無端的,眼眶便泛起了潮濕,視線模糊處,窗外的燈光和跳躍的茶綠身影,混成一片光影,就好像一副泛黃的舊畫卷,水浸墨染,暈成或濃或淺的色團,疼痛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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