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用這樣的方式拿到比賽的勝利,或許看起來不那麽光明正大,或許沒有絕殺來的熱血,來的讓人心潮澎湃,但是史蒂芬實在不是那種單純的熱血少年,一個混跡街頭小混混,又在聖安東尼奧老球痞學校畢業,這樣的人,那裏會那麽死板。
對於史蒂芬來說,籃球場上並沒有什麽善與惡,隻要規則允許即為合理,選擇那種手段要看史蒂芬的興趣,同時還要看值得不值得,需要不需要冒一定的風險。
史蒂芬實在是厭倦了那種你絕殺我我又來絕殺你的戲碼,並不是史蒂芬怕了或擔心,而且真的沒有什麽挑戰性。
而且史蒂芬最討厭的就是犯規戰術,當然了,這是指對手用的時候,對於自已來說,史蒂芬最討厭的其實是失敗,所以隻要能夠避免失敗,什麽手段都是可能允許的。
象美國隊這種情況,贏的機率基本上就等於零了,再犯規純屬浪費時間,史蒂芬真想跟他們說一句:“放棄吧,有我在,你們是不會贏的。”
但是想想自已就算是說了,人家也不會聽,史蒂芬就省了那口氣,而是用其它手段盡快地達到了目的。
不然的話十幾秒的時間,犯規來犯規去,非得拖幾分鍾不可,史蒂芬實在是厭了,也累了,想早點享受勝利的樂趣,而不是跟對方這麽浪費時間,所以史蒂芬隻用了一個小手段就達到了目的。
想必除了史蒂芬,沒有人會想到史蒂芬會把球故意送給對手,自已送過去,勒布朗詹姆斯要是肯放手才怪,不肯放手就正中史蒂芬下懷。
當然了,以勒布朗詹姆斯的智商,想必很快就會想明白過來,這個時候必定要鬆手,史蒂芬就故意也跟著鬆手,這讓對方犯規都無從犯起,隻能去搶球,這個時候史蒂芬再去搶,時間估計就浪費的差不多了。
至於裁判的介入,不是史蒂芬考慮到的,但是這個沒有關係,隻要比賽時間能夠浪費就行,並沒有影響到比賽的結果,至於對方最後的那個球會不會球,已經影響不了大局了。
中國隊拿到了奧運會開始前從來沒有人敢想的金牌,場麵自然熱烈的難以想象,當那麵紅旗在最高冉冉升起,無數的人眼裏麵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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