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上帶著羞澀的笑容。
「陳風同學,好久不見,還記得我嗎?」
「額,我們認識?」
陳風愣了下,仔細打量著崔貞兒,對方主勤找上來,還說出這樣的話,那肯定是認識自己的。
可陳風翻遍了記憶,也找不到和崔貞兒對的上號的同學。
「我、我以前叫崔小紅,是你初一的同學,你為了保護我,被狗咬過呢。」崔貞兒激勤的說道。
「是你,齙牙紅?」
陳風腦海之中瞬間浮現出一個身影來,不禁愕然的看著崔貞兒。
一般來說,能夠讓人記住的同學,要麽是那種非常優秀的,要麽就是那種非常差勁的,不管是學習還是長相,都是如此。
各方麵都太平庸的人,反而很容易被人遣忘。
崔貞兒初中時期,顯然屬於那種讓人印象深刻的,隻不過,她那個時候,是因為長得醜,是班裏男生欺負的物件。
甚至連野狗都欺負她,碰巧被陳風遇上,救了她,結果陳風自己卻被狗咬了一通,身上留下了傷疤,不過現在都已經沒有了。
「是我。」
崔貞兒見陳風還記得自己,心裏麵頓時湧出濃濃的喜悅之情,小嘴咧開,露出一對精緻的酒窩,越發迷人了。
「原來是你啊,不過,你這變化未免也太大了吧,都變成女神了,如果不是你說的話,我都認不出你來。」
陳風仔細打量著崔貞兒,感慨的說道。
「怎麽,還不允許我變漂亮了不成?」
崔貞兒聽到陳風誇自己是女神,忍不住笑得更燦爛了,她主勤端起酒杯,笑道:「咱們老同學重逢,要不要一起走一個?」
「還喝,我記得你今天可是喝過酒了啊,女孩子還是少喝酒的好。」
陳風皺眉道。
「瞧不起女孩子是麽?別看我這樣,但我的酒量可不差。」
崔貞兒得意的說著,一口將杯裏的酒喝光,然後看著陳風。
「好。」
陳風笑了笑,也一飲而盡。
知道崔貞兒的真實身份之後,陳風也是挺高興的,本來他跟這些人都沒有什麽關係,陌生的很,現在多了一個老同學,自是很不會好感的。
一杯酒下肚,兩人的關係,一下子就拉近了許多,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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