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偏偏,此時,商標法遲遲沒有問世。
因為,於今商業領域,多是國企,講究企業間的兄弟感情,上麵還有調配同種企業的上級部門,商標注冊在很多老派領導看來,純屬無用。
他們認為甲廠弄出了好產品,就應當無償貢獻給乙廠,利益均沾,共同進步。
如此,商標法胎死腹中。
當然了,受了小日本在專利上的坑騙,商標一事,中央自不會等閑視之,商標法雖未通過,卻是通過了馳名商標的保護法規。
譬如,茅台,五糧液,鳳凰自行車,熊貓彩電,明珠牌手表等馳名商標,是受到政府保護的。
而這些馳名商標,皆是在許多年的暢銷下,積累了口碑,而獲得的。
可蜀香王一個後發商品,甚至連成品都沒有,憑什麽成為馳名商標。
既然成不了馳名商標,就難保別人不用。
據薛老三所知,這個時代的商人可以說是共和國第一波商海弄潮者,無一不是思路開闊,膽大心細之輩,商業意識也是極為靈敏。
不說別的,這屆春晚上,馬季表演了《宇宙牌香煙》,沒多久市麵上便出現了真正的宇宙牌香煙,且銷售火爆,更有甚者,該卷煙廠領導最後竟然成功邀請到了馬季擔任了宇宙牌香煙的品牌代言人。
有此前車之鑒,薛老三如何能不膽寒,弄不好,他這一番辛苦,可就白費了。
薛老三急不可待,滿腦子想著的就是如何控製局麵惡化。
他腦子極靈,轉瞬就想到數個方法,繼而,又一一否決。
其一,著緊生產,盡快鋪貨;可如今正值春節,根本無法籌措開工,除此外,便是連生產原料也沒籌備妥當,鋪貨根本無從談起。
其二,便是以大法力推動商標法成型,可薛家人能量是不小,可要短時間內推動一部法律的出台,那也是天方夜譚。
其三,便是從消費者下手,讓世人在最短的時間內,知曉蜀香王是出自雲錦,可這年月,央視根本沒開設廣告部,便是有錢,這廣告也沒處兒打,要想澄清蜀香王的歸屬,隻怕要待來年的春節,再尋春晚下手。
薛老三愁得失魂落魄,腦子都快想炸了,可偏生半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