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正式比賽中還沒有過任何數據,你認為他去參加選秀,會有人看中他嗎?”
公爵說的這些都是事實,他跟自己的老朋友之間,用不著隱瞞什麽。
“我知道你說的這些,所以我才把他從德克薩斯帶到了紐約,但街頭不是他的戰場,跟他搏殺的那群人,應該更凶猛。”
“街頭沒人能擋住那小子,至少在內線,沒有人扛得住他的碾壓。”
“總讓一輛主戰坦克去和出租車角力,那絕對是一種天大的浪費。”
哈蒙德說完後拍了拍公爵的肩膀,“老夥計,紐約最迷人的地方就在於他的信息傳播速度,一個星期,已經夠不少聞到血腥味的獵手殺到這裏的了,你是這裏的地頭蛇,所以你的速度最快,但我估計,有些人,也快到了,他們也許會給那小子帶來更多的合同或者未來。”
“知道YOUTUBE嗎?那個去年才出來的視頻網站,已經有人把那小子的比賽視頻放上去了,一個星期,接近三十萬的瀏覽量,我想總會有一些有心人會去琢磨這小子的來曆的。”
公爵這時候才發現,眼前的這個老家夥,一如當初他在街頭比賽中的表現一樣狡猾。
YOUTUBE?見鬼,那是什麽東西,公爵發現自己都有點落伍了,哈蒙德這家夥就像以前混在接頭一樣,總是有各種各樣的辦法。
但哈蒙德也許說的沒錯,讓那個光頭小子在街頭混,真的浪費了。
而自己來這裏,也是不想這麽一塊璞玉,就消失在街頭的混亂中。
要知道,這是紐約,最繁華也是最混亂的大都市,在街頭籃球場上有過無數的明星,但能活下來的,其實並不多。
就像哈蒙德這樣的老混子,最後也都栽在了毒品上,街頭就是這樣,你永遠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麽事情。
公爵不希望這樣生猛的家夥哪一天也栽了,所以AND1的巡回表演隊雖然不是最佳的選擇,但也能讓陳鋒有一份固定的收入。
總比混在街頭和酒吧更合適,這些地方,永遠和未知的日子混雜一起。
喝光自己麵前的那杯威士忌,公爵感受著那份刺激味蕾的辛辣,“喬,如果那小子沒有找到更好的去處,我這份兩年的合同,一直會為他留著,起碼那份收入,總比這裏要好得多。”
“就像你說的一樣,也許街頭不應該是那小子的戰場,他應該有更大的舞台。”
哈蒙德雖然沒有回答公爵什麽,但點了點頭,眼神中多了一點溫暖。
雖然這個看起來有點猥瑣的胖子隻不過是紐約街頭的一個老痞子,但公爵對待朋友的時候,他永遠是真誠的。
不過哈蒙德隻是在感謝這個老朋友的一份心意,他不認為那份合同還會簽上陳鋒的名字。
那個光頭小子是誰?那可是偉大的“毀滅者”調教出來的親傳弟子。
生猛如同野獸的那小子怎麽可能被困在街頭混日子。
(四更有木有,我已經瘋狂爆發了,但和前麵的同誌們差距還是蠻大的,滿地打滾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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