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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2章真相大白上(2/3)

裏,卻是他故意隱瞞不報的證據,而且郭炳昌秉承的理念是這個商人是既得利益者,而且是因為熊催而中標的,所以,他認定這筆錢是有效的賄賂款。    然而,劉華江經過認真分析、調查、取證之後,最終確認,熊催的的確確都是在正常處理,並沒有任何行賄受賄的必要,而且這個商人並沒有給出足夠的證據說明熊催曾經向他索賄,而且他這筆錢給出的時機也有問題,因為這個項目都已經過去半年多了,他才突然給出了這筆錢,而且給錢的第二天熊催就被舉報了,這個時間節點存在的疑問比較大。所以,劉華江綜合各方證據認為,之前郭炳昌對熊催所采取的措施是非常不恰當的。    同時,熊催也向省紀委投訴指出,郭炳昌控製自己時間超過24小時,至於說郭炳昌所說的24小時之時已經釋放了自己,還說自己睡在了賓館裏並不屬實,他是在吃了郭炳昌他們給他的飯菜之後睡著的,而且並不是正常睡著,而是不知不覺中睡著的,他認為自己是被人下了安眠藥之類的東西,而且自己根本就沒有聽到郭炳昌提及要釋放自己的話。相反的,郭炳昌隻是在第二天早晨再次找到自己,告訴自己說昨天已經放了自己,不過自己沒有選擇回去,還說由於掌握新的證據,需要自己配合調查。    因此,熊催認為,郭炳昌采取的是非法的手段對自己實施人身控製。雖然郭炳昌對於熊催的投訴極力否認,但是他又拿不出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的的確確向熊催出示過放他回去的證據。所以,最終劉華江認定,郭炳昌的本次辦案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必須要向熊催公開道歉。    郭炳昌雖然十分不服氣,但是卻沒有脾氣,隻能道歉。    而就在這個時候,柳擎宇的反擊來了。    在本次熊催案中,熊催受到了兩項指控,一方麵是商人舉報熊催受賄,另外一方麵是一個女人指控熊催產期包養她,最近卻把他給甩了。    郭炳昌辦案期間,隻是詢問了一下這個女人的口供之後便把她給放了,但是,柳擎宇在這個女人身上做了文章,讓市公安局局長孟歡派人對這個女人進行深入調查,最終發現這個女人根本就不是什麽良家少婦,而是一名夜總會的陪酒女,後來在一次公安局采取的掃黃行動中落網。    經過市局對這個女人的有針對性的審訊,最終這個女人交代,他在熊催的舉報上做了偽證,熊催到底是誰她都不認識,不過她收了別人3萬塊錢,對方威逼利誘之下,她才不得已這樣做的。    後來,孟歡帶人順藤摸瓜,最終查到了對這個女人進行威逼利誘的社會閑散人員李某,通過對李某的進一步審訊,李某交代,他是受到了一個商人胡某的委托來做這件事情的,市局又對胡某進行了提審,胡某最終交代,他和王建輝的秘書孫炎明關係非常好,他交代李某做的這件事情是孫炎明交代他辦的。    當孟歡把所有證據信息提交到柳擎宇桌麵上的時候,柳擎宇臉色陰沉,直接拿著這份材料到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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